揭底力拓案:胡士泰四人组受贿细节(5)
万晓晓
16:37
201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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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结果来看,这种地位优势被充分发挥。

2005年4月17日,中钢协江苏无锡会议召开,研究铁矿石进口谈判细则。第二天,力拓旗下罗泊公司上海代表处的首席代表就收到了王勇发给他的有关该次会议的内容。

2008年1月17日,中钢协在广西南宁召开会议,研究对力拓向中国市场投放现货的行为采取相关措施,胡士泰、葛民强二人从河北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运科科长申强处获得信息和会议材料。

2008年12月17日,中钢协在江苏沙钢集团召开会议,研究次年度开付信用证价格等,葛民强第二天就获得会议信息,交由胡士泰。

2009年4月下旬,刘才魁获得了中钢协《关于进口铁矿石商务合同开证问题的通报》副本,经过胡士泰,力拓公司首席谈判代表拿到了这些材料。

2009年6月8日,当天下午中钢协开会研究的铁矿石谈判信息,第二天,胡士泰将信息提供给力拓公司首席谈判代表。

就在案发前半个月的时候,2009年6月17日,中钢协当月与巴西淡水河谷的谈判信息被提供给胡士泰、王勇,并转交给力拓公司高层。

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时,公诉人认为,四人行为严重影响和损害了中国相关企业的竞争利益,使其在铁矿石进口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并致使2009年中国钢铁企业与力拓公司铁矿石价格谈判突然中止,给中国钢铁企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其中,首钢国贸公司、莱钢国贸公司等20余家单位,多支出预付款10.18亿元,仅2009年下半年利息损失,达1170.30万元。

胡士泰四人组案发后,力拓宣布对四人解雇,并称公司对该四人的行为“毫不知情、遵纪守法”。

王勇、胡士泰均在证词里称:2009年6月17日上午,收到罗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发给王勇和胡士泰等人的邮件,要求了解中国钢铁企业与淡水河谷公司有关铁矿石价格的谈判情况。胡士泰也称,不得不指示员工收集中钢协相关会议的信息。王勇还在供述中说明,自己除了在罗泊公司上海代表处除负责销售工作外,还负有搜集中国钢铁企业、中钢协相关信息的职责。

据记者从辩护律师处了解,一审判决后,除胡士泰表示不再上诉外,其余三人均会上诉,以在涉案金额和行为属性判断上,寻求进一步审理。

附录:力拓案4人受贿记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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