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协鑫终止与中投的合营协议
万晓晓
2010-11-30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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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万晓晓 11月29日,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3800.HK)宣布,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投公司”)不再单独合资成立太阳能电力公司的协议。

据悉,本次终止成立合营公司协议,中投公司主要出于战略角度考虑,中投公司定位是长期财务投资者,对于公司经营管理方面不希望介入太具体,所以决定不以合营方式参与太阳能电力投资。但中投公司表示,仍非常支持保利协鑫大力发展太阳能电力业务,会继续透过保利协鑫支持发展太阳能电力业务。2009年11月18日,保利协鑫与中投公司达成新股认购框架协议,双方认为已经建立了良好的战略伙伴关系,并且肯定双方合作之后所取得的成绩。

今年以来,保利协鑫在海外太阳能电力业务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公司在美国加州的兰开斯特及圣地亚哥等地已获得2个装机总量约为10MW的电站。目前公司在海外的项目开发团队获得的海外光伏电站储备项目达1000MW以上。

2010年11月,富国银行宣布一项合作计划,将于2011年年底前,为保利协鑫在全美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提供逾1亿美元的融资。此项资金将保障保利协鑫在美国发展有成本优势的太阳能发电项目。自2006年至今,富国银行已经向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超过20亿美元的税务股权融资,其中包括30个风电项目,逾190个商用太阳能项目及1个大型太阳热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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