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车用柴油国四标准推迟实施
严凯
2011-04-2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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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严凯 原定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国Ⅳ车用柴油排放标准不得不推迟。本网记者获悉,推迟的原因是国内所生产的柴油达不到国Ⅳ标准的排放指标。

“可能要推迟1-2年。”环保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柴油国Ⅲ标准对硫含量的排放要求是不高于350ppm(ppm即百万分之一)。

2009年6月,国家发布了《车用柴油》(GB19147—2009)标准,其技术指标对应国Ⅲ排放标准要求。

新标准与《车用柴油》(GB19147—2003)的原标准主要区别是,由“推荐性”国家标准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硫含量由不大于500ppm改为不大于350ppm。

按照规定,《车用柴油》(GB19147—2009)标准自2010年1月1日实施,过渡期为一年半,即到2011年6月30日。

这意味着,从2011年7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强制实施国Ⅲ标准,届时全国范围内城市加油站供应的柴油将强制执行满足国Ⅲ标准的车用柴油。

按照计划,随着柴油国Ⅲ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的强制推行,车用柴油的国Ⅳ标准实施也将提上日程。

但由于国内所生产的柴油,尤其是一些民营炼厂所产柴油,硫含量普遍高于350ppm的标准底线,因而柴油国Ⅲ标准全国范围内强制推行被迫推迟。这也意味着国Ⅳ标准的实施也不得不被迫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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