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国美再发股东”动员“函 国美拉票战开启
李丽
2010-09-1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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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丽 日前,国美电器大股东Shinning Crown发表《致国美股东同仁公开函》,在9月28日股东大会即将召开前夕,系统全面地向全体股东阐述提出5项动议的原因和必要性、并介绍了提名董事。

《致股东函》表明:创始股东认为其已被不公平地剥夺对公司策略和运营的影响力,创始股东对此感到担忧。创始股东要求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处理上述问题,力求防止过分地摊薄创始股东在公司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公司恢复到正确的未来发展和增长战略轨道。

同时,大股东也在这封函件中解释了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原因,概括而言,大股东认为公司应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的原因如下:尽管当前管理层辛勤工作,但他们认为,对比公司以往业绩,公司现时表现欠佳,且创始股东有合理依据相信一般授权将被不当使用,以摊薄大股东及其他股东的股权,这将造成法律问题并对公司的稳定性构成威胁。大股东相信创始股东所提议的董事人员具备提升公司业绩所必需的经验和专业技能。

为此,大股东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积极推动注入非上市门店,消除公司与非上市业务间的竞争关系;优化公司五年发展计划;尽量避免增发摊薄股东权益;加强公司治理,建立固定透明的沟通机制;采取更有效的激励方式,保持管理团队稳定。

对于已经宣布转股的贝恩资本,大股东也在言语中对其行为进行了肯定。公开函表示,贝恩资本若转股后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创始股东很高兴能有机会与贝恩合作,我们认为贝恩将为公司带来有价值的专业技术和经验。我们亦会继续与国美其他相关利益方共同协作,使国美的发展迈上新台阶。创始股东决心致力于与所有利益相关方一起努力发展国美业务并增加国美的价值。”

在函件最后,大股东还不忘“拉票”,号召其他股东支持自己的提议。

该封函件发布的当天,国美也发布了公告回应。首先,国美也肯定了贝恩资本对国美的重要意义,并认为当初引入贝恩资本时对当时股东的摊薄作用最小。

而要求废除董事会的一般授权,国美董事会认为这是完全不恰当的,忽视及不尊重其他股东的意愿,违背了公司诚信职责。

与此同时,国美董事会也强调了董事会获得一般授权的正当意义及对国美的重要意义:董事会获得发行本公司已经发行不超过20%股权的一般授权在上市规则下是允许的,同时维持董事会的一般授权对于国美而言非常重要;

国美为实行五年计划需要大量资金,而募集资金需要大股东的支持,而目前大股东的动作不利于国美的发展,因此需要董事会有一般授权进行集资,而非通过特定授权或者其他方式进行。

同样,在整个回应的最后,国美董事会也不忘为自己拉票,并特别强调:“除非董事会在这些问题上(一般授权)得到支持,否则董事会将按照其决定的方式和时间作出替他安排以筹集新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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