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地图服务准入通牒延期 外国公司申报牌照获缓冲
马巾坷
2010-12-27 09:05
订阅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马巾坷 据法制日报27日消息称,在26日结束的全国测绘局局长会议上,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网站和运营商得到最后通牒,即在2011年7月1日前,未获得互联网地图牌照将被视为非法经营互联网地图,国家测绘局将依法对这些非法经营单位进行查处。此前,这一期限本定于今年12月末,日期的后延也意味着,对尚未获得牌照的谷歌、微软等国外互联网地图公司延长了申请期。

今年5月,国家测绘局即发布最新修订的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按照新修订的规定,取得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四类服务,包括地图搜索、位置服务;地理信息标注服务;地图下载、复制服务;地图发送、引用服务。

该标准还规定,凡提出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申请的单位,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法定的行政许可程序、期限和条件,作出相关审批决定,并向社会公布。这表明,互联网地图服务市场行将设定门槛。据国家测绘局表示,自上述标准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已有50余家地图服务网站和网络运营商申请取得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测绘资质。

今年9月,包括百度、新浪、搜狗、阿里巴巴在内的互联网企业均获牌照。但谷歌、微软等国外互联网地图服务公司并不在其中。据了解,谷歌此前曾递交过资质拍照申请,但并未通过,而其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是因为,谷歌卫星和谷歌地图服务器并不完全在中国境内,且谷歌卫星允许用户进行标注,曾有很多涉密地区被其标注。

另据第一财经日报消息称,目前,谷歌相关负责人未对此发表评论,也未透露牌照申请进度。

据国家测绘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2011年3月31日,将会对未取得互联网地图富裕测绘资质,但仍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活动的从业单位予以公开曝光。而7月1日后,开始对于仍未改正的从业单位予以依法查处。同时,国家测绘局政府网站上也将及时更新取得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名单。

艾瑞咨询分析师预计,到2012年中国在线地图服务有望达28.4亿元的规模,市场增长的驱动力主要来自互联网平台和手机平台的营收增长。

经济观察网相关产品
网友昵称:
会员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