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奴可申请破产保护?
经济观察网记者 张棋 现如今“房奴”这个名词已经越来越成为我们社会所共同关注的热点,通常来说,“房奴”就是指家庭月负债还款额超过家庭月收入50%以上的家庭,此类家庭因为负债率较高,已经影响了家庭生活的正常品质。按照国际通行的看法,月收入的1/3是房贷按揭的一条警戒线,越过此警戒线,将出现较大的还贷风险,并可能影响生活质量。以国内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住房消费支出超过家庭收入比重的30%就存在着过度负担。有关调查显示,目前约31%的购房者月供占到月收入的50%以上,已超过国际上公认的住房消费警戒线。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提出建议,要对受蛊惑不小心买了大房,但又消费不起的房奴实行破产保护,同时由国家给予救助。他指出:因受房地产商和一些“学者”别有用心鼓吹,同时也因房地产市场缺乏小户型,使大量年轻购房者,在地方政府和银行“热情支持”下,盲目、冒险购买完全消费不了、实则浪费的100平方米以上大房。撞进“房奴”和“负翁”队伍。“房奴”中很多人的房贷月供超过月总收入50%,随着房贷利率处于上升通道,加上因经济与行业的周期性波动,这些人有的失业,或遇家庭突发事件使其无力继续还月供,银行如收回其住房,使社会产生重大不安定因素。
叶青建议,继续将房贷首付比例由目前30%提高到50%,对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原则上不实行按揭。同时,他还建议,停止实施商品房预售制度。他认为,中国房地产业已完成资本原始积累,不再是弱小的需国家全力扶持的幼稚产业,反而是资本巨人。商品预售制度到了宣告结束的时候。住建部应制定一个时间表,比如2至3年,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直到最后取消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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