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普中心权属争夺勾出跨国骗贷案
贾华杰
2011-03-25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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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记者 贾华杰 这个曲折离奇的故事围绕着华普中心大厦展开。

华普中心大厦又称中汇广场,是一个位于北京东二环东四十条的著名问题楼盘。华普见证了北京10年房地产的欢欢喜喜,自己却一直身陷诉讼泥潭。

2011年3月11日,武昌鱼股份(600275)发布公告,正式向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报案,武昌鱼股份子公司中地房产开发的华普中心大厦合作方中天宏业伪造公章,强行占据华普中心大厦I段,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侦支队已受理。

2011年3月16日晚8点,北京华普中心大厦16层,武昌鱼股份总经理王晓东拿出了北京测绘所对华普中心大厦的测绘成果报告书。王晓东说,报告书上的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印章仅凭肉眼就可看出与我公司实际印章的区别,“我们确认该印章系伪造”。

华普跨国骗贷案的曝光背后,透露了一些外资地产炒家“光鲜”背后的隐秘。

2003年,中地投入约13亿元人民币,开发建设华普中心大厦。2005年10月,华普中心大厦I段因资金短缺一度停工,当时大楼群建到14层。 其后,中地公司与摩根大通谈判引资问题。2006年6月摩根大通证券与香港瑞安建业联手,成立中天宏业,累计支付11.09亿元,以便完成华普中心大厦I段项目的后续投入和开发。

中天宏业的介入,让华普中心大厦暂时脱离了危机,但后来也带来了超出所有人预计的是“难题”,在华普中心大厦即将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摩根和瑞安在海外转让了中天宏业公司全部股权,迅速套现而去。

摩根大通和瑞安安然出局后,哪知身后会激起“洪水滔天”,中天宏业的接盘者为闵凤振、金红英夫妻,华普大厦的开发商中地表示,当时协议华普中心大厦由中天宏业和中地继续合作开发建设。

但此后,中天宏业发起了请求仲裁华普大厦权益归属的讼争。

到底是合作开发,还是中天宏业已购买华普产权,双方对协议内容有各自表述。2010年7月,本报记者采访中天宏业副总经理林枫认为,合同与协议中规定的项目是买卖关系,而不是合作开发关系,也不是借贷融资关系。并要求中地公司继续履行预售合同和补充预售合同的义务,交付该项目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表、大产权和小产权。

而中地公司则主张,由于与中天宏业签署的各项协议均是以其有房地产经营资质为前提,而其至今未获得该资质,因此中天宏业在持有华普的权宜上,由于一直没有兑现其房地产资质牌照,没有独享项目处置权。(详细报道见本报2010年8月2日,《中汇广场争夺战 武昌鱼搁浅》一文)

对权益归属的争夺还没有定论,有关中天宏业公司实际控制人闵凤振跨国骗贷的消息又给这个处境迷茫的问题楼盘带来新的震荡波。

工商资料显示,闵凤振为中天宏业公司的董事长,李正培为是中天宏业公司副董事长,闵凤振和金红英夫妇为中国籍,朝鲜族人,李正培为韩国籍。

对于整个事件,王晓东概括说:“中天宏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闵凤振等先是通过行贿和诈骗的手段非法获取到巨额资金;然后,在秘密控制了中天宏业公司后,随后挑起仲裁,试图以11亿元的投资攫取价值40多亿元人民币的华普中心大厦。随后,在仲裁过程中采取了种种不正当手段,甚至以强行占据华普中心大厦。”

王晓东口中中天宏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闵凤振等先是通过行贿和诈骗的手段非法获取到的巨额资金是从何而来呢?
2010年2月份春节前后,中地公司发现,2010年11月份韩国警方披露了如下的情况:“2003-2009年间,闵凤振伙同韩国籍的李正培等人,向韩国友利银行的高管人员千某行贿现金28.6亿韩元和相当于180亿韩元的股份,向友利银行另一高管人员郑某行贿13.87亿韩元和价值1.5亿韩元的高尔夫会员卡等,进而采用伪造文书等手段,先后为8宗房地产开发项目筹得1兆4534亿韩元的房地产融资贷款。”

相关韩国信息还显示,闵凤振和李正培从上述贷款中侵占了800多亿韩元,作为上述涉嫌犯罪行为的一部分,闵凤振和李正培于2007年9月以进行中国“华普写字楼”的建设项目开发为名,采取上述非法手段,骗取友利银行贷款3800亿韩元。随后,闵凤振在香港开设“幽灵公司”,将用于北京华普写字楼项目款中的623亿韩元予以侵吞,其中大量资金用于行贿、做假账,并将其中的72亿韩元用于在北京购买两处高档公寓。

2009年年初,中天宏业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中天宏业在仲裁中表示,自己是以出资购买华普中心大厦所有权,而非双方合资建设该物业。
2009年5月份,尚在仲裁期间,中天宏业公司安排200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员以暴力获取了华普中心大厦I段,并且进行改建,进而以“中汇广场”的名义对外招租。

2009年8月裁决书则基本支持了中天宏业的主张,并驳回了中地公司的全部仲裁反请求,要求中地配合中天宏业,将华普中心产权渡让给中天宏业。随后,在10月份,中天宏业公司将尚未竣工验收的华普中心大厦I段更名为中汇广场,聘请仲量联行担任物业管理,聘请第一太平戴维斯担任独家租务代理。

2010年2月,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中地撤销仲裁的申请,之前的仲裁暂不生效。华普中心大厦的纠纷进入焦灼状态,更离奇的事件正在酝酿。

2011年3月份,中地公司在北京市测绘所发现,在中地公司未出具任何材料,未委托任何测绘机构,未办理测绘备案手续的情况下,中地开发建设的华普中心大厦已经于2010年8月25日进行测绘备案。

中地公司认为,2010年闵凤振和金红英迫于在韩国的资金压力,急欲将华普中心大厦I段变现,于是利用手中掌握的华普中心的建设资料,伪造中地公司公章,其意图是骗取大厦的产权登记,继而转手套现。

该测绘成果报告书上盖有中地公司和北京中天宏业房地产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印章。

中地公司称:“测绘报告上除伪造的公司印章外,还盖有中天宏业公司的印章。由此我们认为,被控告人伪造了我公司印章,委托测绘机构对华普中心大厦进行测绘,并办理了测绘备案。”

中地公司职员说,闵凤振曾经在春节后,宴请了一些关键人物,为填补在韩国的资金黑洞积极活动。

此时,身在北京的闵凤振和金红英都受到了韩国方面一定程度的控制。

3月17日,负责测绘材料的申报的中天宏业职员吴凤霞称“已经离开了中天宏业”,其并没有透露更多情况,中地在呈报给北京东城区公安局的举报材料中,将吴列为了被控告人。中地认为,吴凤霞是“假公章”背后的知情者。

(注:人民币对韩元的比率约为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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