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各地限房价要听取社会意见
吕尚春
2011-03-30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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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吕尚春  据新华社讯,对于各城市限房价事宜,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通知还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督促所辖各城市做好上述工作。

北京在执行这条政策上,与限购令一样,又一次做了领头羊。29日晚间,北京市政府公布了今年新建普通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明确指出今年北京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去年相比稳中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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