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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5
胡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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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凯小股东现身 停航触发矛盾升级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怡琳 奥凯停航事件正在使这家中国民营航空的内部矛盾日益升级。上周,奥凯航空的四位小股东与大股东分别就公司总裁刘捷音被罢免一事对簿公堂并就四大矛盾焦点发布各自声明。

在奥凯被民航总局要求停航的正式时间尚未到来前,这家中国民营航空公司的内部矛盾又发生了戏剧性的升级。一直未在公开场合表态的四个奥凯航空小股东于2008年12月11日首次现身,联合发布一项声明,就北京奥凯交能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奥凯交能)的大股东出资状况、停航、免除刘捷音等奥凯航空主要负责人职务的有效性等四大问题发表了对奥凯交能实际控制人王均金的不满。并且双方就刘捷音被罢免是否有效再次对付公堂。不过在一审裁决书判决刘捷音被罢免无效之后,奥凯交能又提起了新一轮的诉讼。

奥凯航空大小股东间的冲突已进入白热化。

奥凯航空的四位股东:大地桥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和三位自然人张洪、张影、邓启华在其联合声明中称,王均金未经奥凯航空董事会的合法审批,擅自发布所谓免除刘捷音等奥凯航空主要负责人职务,奥凯航空的四家股东已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于2008年9月4日裁定上述“免除奥凯航空总裁刘捷音等人职务”决议无效。

而奥凯交能的授权律师事物所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却称,尽管奥凯交能方面出一审判决,但该等判决并未生效。北京奥凯交能完全有权依据奥凯航空章程的规定,更换其向奥凯航空所委派董事人选。授权律师费华平、钱大治并同时指出,张洪等奥凯航空部分股东向北京有关司法审判机构提起有关撤销奥凯航空2008年临时股东会决议的起诉,已被受理法院驳回。

奥凯交能方面同时表示,对于判决书存在的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问题,已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事实上,这已是奥凯航空四位股东与奥凯交能公司之间的第二场诉讼官司。双方的第一场官司焦点集中在奥凯交能是否补足出资的问题上。

奥凯航空目前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北京奥凯交能2005年3月至5月期间,已经分三期将2.04亿元人民币的出资额投资到位,占奥凯航空股权比例68%。北京奥凯交能随后将所持奥凯航空5%股权转让给股东张影,因此截止目前仍持有奥凯航空63%的股权。国浩律师所出具的法律声明中指出,北京奥凯交能的出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均瑶集团2006年2月成为北京奥凯交能股东后,其并不存在虚假出资或者出资不到位的情况。

而奥凯航空的四位股东则坚持认定,实际控制人王均金应缴纳人民币1.89亿元,但实际出资人民币9168万元。2008年年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除了人事、注册资本金这两个核心矛盾之外,奥凯的四位小股东还在奥凯航空申请停航的行为合法性、以及王均金是否通过合规的程序获得法人代表资格与奥凯交能方面意见完全相左。

他们质疑奥凯交能的实际控制人王均金,称其暂停奥凯航空客运业务的申请行为,既未召开股东大会,也未告知奥凯航空其他四家股东,并未获得奥凯航空董事会授权和审批。而奥凯交能则坚持认为是由于奥凯航空的经营出现异常,难以正常履行航空第一安全责任人职责,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民航管理局的相关规定,申请暂停奥凯航空的客运业务,合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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