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星航空回击破产管理人言论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刘伟勋 中国首家濒临破产的民营航空公司——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简称“东星航空”)6月30日表示,希望以破产重整的方式“起死回生”,并支持任何愿意参与重组的企业重组东星航空。这是东星航空自3月15日被强制停航以来,首次就公司的处境和前景公开表态。
6月30日下午,东星航空在北京召开信息通报会,并向媒体散发了一份《针对所谓“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发表的不负责言论的严正声明》。《声明》称,所谓的破产管理人在未召开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情况下,便发表重组不可能的言论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据东星航空的全权代表赵长兵介绍,在东星航空中持股20%的湖北东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日前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破产重整的申请,但法院不予受理。公司将再次提交破产重整申请,如被驳回,将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此前,东星航空的债权人之一——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航油”),于4月8日向武汉市中院提出对东星航空进行重整的申请。6月12日,武汉市中院裁定不予受理这一申请。随后,东星航空的破产管理人公开表示,破产重整不存在任何基础,也不可能。
由武汉市法制办、市总工会、市交委等政府部门组成的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指出,东星航空负债巨大。经审计,东星航空2009年3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4.27亿多元,负债总额为10.06亿多元,净资产为-5.79亿多元。这种情况下没有企业真正愿意进入。
同时,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简称“GECAS”)已行使9架飞机和发动机的取回权,东星航空公司已没有可供营运的飞机。此外,该公司被民航局停止航线运营后,目前已没有航线资源,安全飞行条件已无改善可能,失去了重整的最基本条件。
据了解,东星航空拖欠了中航油1.8亿元油款。6月23日,中航油已于6月23日向湖北省高院提出了上诉,请求其撤销武汉市中院的裁定,并裁定后者受理中航油对东星航空的破产重整申请。
针对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的意见,东星航空和中航油通过不同的渠道表达出相似的观点,即东星航空依然具备重整的事实基础和价值。他们认为,资金可以重新注入,债务可以豁免,飞机可以重新租赁,东星航空生死存亡完全取决于有实力的债权人的重整意愿。
赵长兵表示,东星航空与 120多家债权人中75%以上的债权人进行过沟通,绝大部分债权人都愿意参与重整。部分债权人表示,愿意通过债转股、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推动东星航空重组。其中,上海宇界实业有限公司还提出了详细的重整方案,愿意联合其他投资者投入约8亿元资金重组东星航空。
不过赵长兵不愿透露上海宇界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他还承认,目前没有与GECAS和中航油就重整事宜进行接触。
今年3月,因多次索要飞机及发动机租赁费无果,GECAS牵头的通用电气旗下六家企业,向武汉市中院提交了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后者于3月30日予以受理,并计划7月3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目前,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宣布延期。
据悉,东星航空拖欠通用电气旗下六家公司的飞机及发动机租赁费为7412.16万元,拖欠深圳机场起降费和地面服务费以及滞纳金等约531万元,拖欠武汉天河机场约6000万元。赵长兵称,母公司东星集团和东星国旅是东星航空最大的债权人,共被东星航空欠款约4亿元。
赵长兵透露,东星航空停航后,东星集团旗下的旅游和电信等业务仍正常运转,不过状况已不如从前。目前,东星集团的旅游业务收入,仅有东星航空停航前的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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