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良国际案件牵涉 毕马威一会计师遭廉署调查
张婷杰
18:32
20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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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实习记者 张婷杰 原定于今天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的洪良国际IPO案已被取消。法院于昨日(8日)颁令继续冻结洪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全资附属公司的资产,金额近10亿港元(9.974亿港元)。而与此案密切相关的另一起贿赂案今日则在高等法院如期举行。

记者从香港廉政公署获悉,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一名高级经理梁思哲涉嫌向其下属行贿10万港元以协助洪良国际完成上市。香港廉政公署新闻发言人称,由于此案还须做进一步调查,将押后至下月7日再提堂。

9.97亿募金目前只发现8.32亿

香港高等法院于2010年3月29日应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紧急要求发出临时强制令后,在取得个案各方的同意下再度颁发命令。此临时强制令将继续生效,直至法院另行颁令为止。临时强制令旨在防止有关资产在证监会完成调查前遭人耗散,确保一旦获得未来法庭判令,洪良有足够资产向投资者归还认购金额。

不过,自3月29日临时强制令冻结其资产至今,证监会发现目前仅有约8.32亿元的款项存于洪良及其四家香港附属公司的银行帐户内。剩余1亿多港元款项的下落,证监会称正在积极查讯。 这四家洪良的全资附属公司分别是跃佳国际有限公司、其峰投资有限公司、菱发国际有限公司及鞍佳有限公司。

高级经理行贿遭毕马威内部举报

据悉,洪良国际会在众多新股中被香港证监会查出账目问题,是来自于帮洪良国际做会计师报告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举报。

4月8日,毕马威公开发表声明称,有关涉嫌贿赂事件是由毕马威透过内部举报热线揭发。经调查后,梁思哲已被暂停其高级经理职务,同时毕马威亦自行向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举报。毕马威会继续与相关监管机构全力合作进行有关调查。该声明还强调:明确禁止任何人士向本所的员工作出任何馈赠。

记者从香港廉政公署获悉,32岁的梁思哲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他涉嫌于今年2月20日,与另外一名人士,向其下属提供十万港元,作为就洪良全球发售股份招股书拟备会计师报告的报酬。证监会指出,洪良国际在去年12月14日的招股章程中披露了重大的虚假或误导性资料。此外,还严重夸大了公司财政状况。

在今天审讯结束后,记者致电香港廉政公署新闻发言人了解到,因此案还须做进一步调查,将押后至下月7日再提堂,被告梁思哲获准以10万元保释,上交其旅游签证,期间不准离港和接触案中证人。当记者问及伙同梁思哲行贿的“另一名人士”是谁,是否会被廉政公署起诉时,该发言人没有给予答复,只称暂未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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