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圣奥董事长“判三缓三” 众股东集体抗诉称量刑过轻
种昂 万晓晓
2010-12-1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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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种昂 万晓晓 近日,上海圣奥实业集团(下称“上海圣奥”)终于收到了董事长刘婧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的判决结果。根据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刘婧以挪用资金5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然而,判决结果却遭到了包括上海圣奥总裁王农跃等众多股东的一致反对。

王农跃表示,南京市下关区检察院起诉的是“金月异”,法院判决的却是“刘婧”。判决的被告与起诉的被告虽不是同一人,连最基本的验明正身都未做到。

根据南京市下关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人金月异,又名刘婧,女,1970年9月26日生,汉族,初中文化,系上海圣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下检诉刑诉【2010】202号)

不过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则显示:被告人刘婧(又名金月异),女,1971年5月16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原系上海圣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下刑二初字第123号)。

原任上海圣奥集团董事长石光强向记者介绍道,刘婧系化名,该人真名金月异,初中文化,以两个骗取的身份证号码,冒充高干子女,取得原圣奥集团51%股权,现任上海圣奥的董事长和法人。

根据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当初刘婧被南京警方抓捕,是因为上海圣奥大股东举报刘婧涉嫌伪造身份,进行“合同诈骗”。但判决却对刘婧是否涉嫌“合同诈骗”只字未提。

拿到董事长刘婧的判决书后,上海圣奥总裁王农跃立刻与其他5名股东集体抗诉。他们表示,法院应查清刘婧的真实身份,对其是否存在“合同诈骗”给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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