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解百纳之争终结 张裕授权三对手无偿使用
种昂
2011-01-19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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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种昂 2011年1月18日,持续长达8年之久的、被冠以中国葡萄酒行业商标第一案的解百纳之争终于有了最终结果。

据张裕A(000869)18日发布的公告,“解百纳”商标所有权归张裕集团所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调解,张裕集团许可长城、王朝、威龙三家企业无偿、无限期使用;除上述3家企业之外,其他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再使用“解百纳”商标。

因为解百纳之争,葡萄酒行业一度分成了两大阵营:一边是行业老大张裕集团;一边则是长城、王朝、威龙等众多葡萄酒企业。而争议焦点集中在两大话题。其一是“解百纳”是否为葡萄品种名称,张裕注册是否属于抢占公共资源。其二解百纳是否为张裕独创、长期独家使用,并已取得了商标的显著特征。

然而,解百纳之争长达8年未果,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卷入其中,各家企业生产的解百纳被认为是中国葡萄酒行业销量上最大的产品。毫无疑问,无论解百纳最终归属于谁,都将对这个行业的产生重创。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张广良表示,解百纳商标案的最终和解,为争议各方当事人的明智之举。解百纳商标效力及其归属的最终确定,有利于该商标功能的进一步发挥,避免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的混淆,也为该商标美誉度的进一步积累与提升。

根据公告,除长城、王朝、威龙最大的三家企业被授权适用外,其他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再使用“解百纳”商标。这意味着其他企业不能再使用“解百纳”,否则就属侵权行为。由此,“解百纳”商标最终成为四大行业龙头企业的共享资源。

商标归属少数企业,被部分业界人士认为是,这将有利于规范市场程序,彻底消除“解百纳”品牌葡萄酒现有的恶性竞争局面。

近年来,不仅国内大量葡萄酒企业借助“解百纳”进行商业促销,就连许多洋葡萄酒企业也开始借这一商标进入中国市场。在许多大型超市的葡萄酒专区的货柜上,名目繁多的进口红酒中充斥着为数众多的标有“解百纳”字样的葡萄酒,有的作为中文标签上的葡萄原料名称,不少甚至直接标注为商标名称的一部分。

有行业评论家认为,洋葡萄酒的竞争压力和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客观上也促进了解百纳商标案以和解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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