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药H股上市在即 遭遇华润旗下公司举报
刘真真
2011-05-18 10:55
订阅

经济观察报 实习记者 刘真真 即将于5月20日在香港上市的上海医药,日前突然遭到竞争对手华润集团旗下公司举报。这让还未走出与国药募资时间重合争论中的上药又一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5月17日,媒体接到华润集团旗下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港交所及香港证监会举报上药信件副本。其内容涉及即将注入上海医药集团的下属公司,即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新先锋)和上海新先锋华康医药有限公司(华康)和安徽华源之间的纠纷。举报方代表律师也随即在当日晚将事件经过于博文登出。

根据举报信,纠纷涉及药品质量和价格。2004年安徽华源与上药集团,新先锋等公司签订药品《头孢替安总经销协议(草案)》,之后华康加入并共同履行。2006年新先锋与华康违反协议并和北京华氏康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造成安徽华源经济损失。

信件指新先锋多次称合作药品的原材料来自日本,但却迟迟未能给予证明,导致安徽华源无法向下游客户解释。“本公司有理由怀疑该产品原材料的来源事实上并不是日本,而是以来历不明原材料冒充,从而获准较高价格在市场上出售。”此外,举报信还指出在各省大幅调低产品售价以及其他同类产品生产商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降价时,新先锋却拒绝降价,导致安徽华源损失加剧。

安徽华源举报指出上海医药在招股书中并未详尽某些事宜,包括涉嫌向国内有关当局虚报药品来源地,产品存在严重品质和声誉问题以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最新颁令等,“令投资者有可能蒙受重大损失,本公司现向贵所举报,希望贵所作出迅速和适当行动。”

根据上海医药招股书,上药集团于新先锋持有的全部股权以及新先锋的抗生素生产资产及业务托关于上海医药名下管理,上药预期通过根据托管协议管理标的资产改善上海新先锋的营运表现,并在达到规定时将其注入集团。

不过招股书中同时也披露若新先锋未能在2011年12月31日恰当解决其待裁决诉讼及符合其他有关要求,上药集团拟将其出售于独立第三方或者终止与其的业务,以避免与上药业务构成竞争。上海医药董秘韩敏则表示新先锋药业并不在上市资产范围内,不会影响上药上市议程。

当日晚,安徽华源法务代表李利表示事件委托香港律师来办理,自己只负责信件内容是否属实并盖章,并不清楚新先锋药业不在上市资产范围内。李利称当时知道与上市公司无关时,没有来得及通知在香港的代理律师,投诉信便被送交到相关证交所。其还以“本不想发的博文:《这里是上海》”为题叙述了整个事件经过,称原本只是想促使新先锋公司尽快说明其产品原料,但未能及时通知受托人停止行动。“于是这封被认为是不会对上药集团或新先锋产生什么影响的信函,就被送到了相关的证交所。”

由于安徽华源是华润集团旗下华润北京医药集团的附属公司,不仅引来市场猜测这是否又是一场国企之间的“兄弟相残”。李利则在博文中指出,“没想到这件事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有些媒体还作出了完全不符合事实的推测甚至不着边际的定论。”

李利表示,“双方的诉争早于三年前,发展到今天这个状态,非一日之寒,与双方的上级公司何干?”他表示写出博文经过也是为了澄清此事与集团并没有关系。 

经济观察网相关产品
网友昵称:
会员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