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对民富有深远意义
张茉楠
2010-12-15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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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张茉楠/文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一锤定音”,确定明年中国经济的六大任务,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要加强改革顶层设计,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要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这意味着中国战略部署从调整收入分配发力,吹响深水区改革攻坚战的号角,这将对中国摆脱“中等收入陷阱”,推动中国由“国富”向“民富”的战略性调整具有深远意义。

收入分配问题是中国经济深层次矛盾的核心。事实上,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持续高增长体现为国家财富的迅速积累,中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份额已从1978年的1.8%提高到2008年的7.3%,今年中国也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是相比之下,国民财富的增长速度却远远小于国家财富的增长速度,财富分配比例的失衡不仅成为经济结构失衡、内外需失衡的重要原因,也锁闭了中国经济成长阶段最重要的内需增长,陷入了“中等收入的陷阱”。

历史经验证明,新兴市场国家突破人均GDP1000美元的“贫困陷阱”后,很快会奔向1000美元至3000美元的“起飞阶段”;但到人均GDP3000美元附近,快速发展中积聚的矛盾集中爆发,自身体制与机制的更新进入临界,很多发展中国家在这一阶段由于经济发展自身矛盾难以克服,发展战略失误,经济增长回落或长期停滞,陷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阶段。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国家长期以来只注重财富增长,而忽略了财富分配。一是收入差距过大,中间阶层的“夹心化”、造成内需增长不振;二是城市化进程中形成新的二元结构,贫富差距和社会安全的缺失激化社会矛盾。像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马来西亚等,在20世纪70年代均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直到2007年,这些国家仍然挣扎在人均GDP3000至5000美元的发展阶段,并且见不到内需增长的动力和希望。

因此,中国在推进经济改革的同时,必须大力推进社会改革,倚靠更广阔领域的、全面配套的社会改革来消弥。由于这会触及中国原有利益结构的重大调整,这也是国家为何提出要进行改革的顶层设计的重要原因,因为无论是哪一个国家,财富的分配都是一次重大革命,而对于中国而言,这种改革更是触及重重积弊,是一项复杂而艰难的系统工程。

首先,要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和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将初次分配与二次分配视为有机整体,强化“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最终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我国再分配机制“逆向调节”问题较为突出,不仅从再分配环节即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总体水平及其合理结构入手,还要扩展到初次分配环节包括“工资、保险、福利”三位一体的薪酬体系和税制的改革。

其次,要调整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加大国民收入向个人倾斜的政策力度;调整资本要素所得和劳动要素所得之间的比例关系,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扩大并提高国有企业分红的范围和比例,增加对居民的再分配力度,彻底解决国有企业经营性资本收益向居民转移机制缺失问题。

对于中国特有的二元经济结构问题,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通过土地流转进行抵押、入股、融资,逐步调整城乡收入分配二元格局,使农民获得要素资本赋权。

对于垄断资源的行业,要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准入门槛,引进竞争机制,通过控制价格和税收调节垄断企业利润率。

最后,对于贫富分化日益加重的趋向,要 “增减并举,激励得当”,使税收在调节财富分配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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