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遭遇地方保护主义
黄利明
2011-04-13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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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评论员 黄利明 3月17日,绿大地掌门人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正式批捕。3月27日,涉嫌 “内幕交易罪”而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两年之久的高仰才,却依然光荣地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总经理一职上退任。犹如网上调侃看《西游记》:凡是有后台的妖怪都被接走了,凡是没后台的都被一棒子打死了。

笔者曾两度赴昆明调查了解绿大地案,并报道了高仰才案,对于这样的结果,却丝毫喜不起来,因为这两个案子都深含后台——地方保护主义。只是,何学葵身后的地方保护主义确实不如高仰才身后的地方保护主义强大。

绿大地是云南第一家上市的民营企业,市值约30亿元;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是陕西省特大型国有能源化工企业,国企,2010年销售收入515亿元,利税总额140多亿元。毫无疑问,何学葵与高仰才在当地都属于“经济能人”。

看起来,何学葵从立案到批捕,整一年搞定,快。其实不然,证监会对绿大地立案调查之后,为保护支持当地企业发展,云南省分管的副省长两次赴京,分管这个工作的省副秘书长至少10次赴京,从中斡旋。同时,何学葵与当地证监部门之间的关系不融洽对于监管的影响虽有争议,但依然不能以此作为挡箭牌,因为司法与监管最终认的还是事实和证据。

看起来,高仰才在其主导的 “陕煤集团借壳*ST建机”公告前后买卖*ST建机,参与资金240万元获利仅16.5万元。相对于众多贪官污吏动辄百万千万上亿元的案值,这太过小儿科。但这种内幕交易的行为侵害的则是广大亿万股民的利益,更不应逃避监管与惩罚。

本月初,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指出,内幕交易涉案主体上,除了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高管、工作人员以外,还有证券公司等市场中介机构的人员,甚至涉及相当级别的党政干部,法人单位参与内幕交易的情况也存在;逃避监管、抗拒执法的趋向与能力明显增强。

其实,高仰才案犯罪事实清晰明了,证监会亦与公安部有过沟通,虽有督办但奈何当地办案进度缓慢。连证监会官员也向记者感叹“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成为监管之困,甚至在一些案件的催办上也忌惮于各方权力,不得不借助于媒体鼓与呼。

遥想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五部委《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不难想见,证券监管中面临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问题之严重,否则也不至于联合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发文。

证券犯罪中,一般牵涉的上市公司,在当地都是明星企业、就业大户、利税大户,所涉及的企业高管都是“经济能人”,因此地方政府往往授意当地司法机关将外地行政执法机关拒之门外。有的地方司法机关甚至随意行使管辖权,对当地经济利益有利就予以立案和受理,而对本地当事人不利的案件不是推诿拒绝就是设置障碍,千万百计阻止执法。

更有甚者,为了支持当地企业上市、不被ST或退市,地方行政官员甚至会“默许”支持企业勾结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承销商等联手制作虚假报表。再者,有些监管部门、地方官员还缺乏自律,索贿受贿,更纵容了证券犯罪的发生。

正是这种地方保护主义,扭曲司法公正,保护本地企业,有地方政府甚至把本地的公、检、法当作保护地方经济利益的工具,严重扭曲司法公正。

地方保护主义纵容了证券犯罪行为的发生,虽然能在短时期内稳定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但从长远而言将会滋生更多的造假、无规则运行并毁坏当地企业成长与发展的土壤,更是攫取和侵蚀着A股市场亿万股民的利益。

韩非子有云:“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国是如此,一省、一市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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