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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3-07
作者:周其仁

周其仁:通货膨胀与价格管制 谨防一错再错

周其仁/文

今天我们简要讨论几种商品的价格管制及其效果。第一个是电力。电是非常基础的商品,生产生活都离不开。但是电的矛盾有多年了,主要在定价机制方面,发电用煤的价格已经放开,但电价还由政府管制。市场煤价一直在变,可是政府决定的电价就远不能灵敏反映市场供求。2004年国家发改委有一个煤电价格联动方案,规定如果市场电煤的价格上升超过5%,其中30%由发电公司自己消化,70%由国家调高电价来补。但是这个方案一直没有执行,使这几年煤电之间的矛盾年年都成为一个大问题。

2007年以来的情况是电煤的价格大幅上升。比如浙江绍兴的电煤要820元/吨,广州更高达1000元/吨。在这种情况下维持电价不变,发电就没有积极性,政府把发电作为政治任务来部署,问题是可以坚持多久?煤与电的矛盾早就存在,本来也要解决,无奈通胀一来,为了抑制物价上涨,政府更不敢同意提电价,这势必使电的供不应求更加严重。

煤价固然是市场供求决定的,但其中也存在非价格管制的影响。年前我在山西听到反映,随着矿难的升级,关闭小煤矿的行动也在升级。过去已经把10万吨以下的煤矿都关了,后来关20万吨以下的。去年洪洞煤矿特大矿难导致105人遇难,结果要求30万吨以下的煤矿全部关闭。矿难当然必须坚决治理,许多小煤矿的安全设施差,出事故的风险高,所以关闭也是一项重要政策。但是事情有另外一面,中小煤矿对煤炭供给量在边际上的影响很大。30万吨以下的煤矿中,也有安全设施达到标准、在过去各类检查中也办齐了许可证明的。一道命令说关就关了,也许安全风险减小了,当对生产的影响就过大。这里不讨论矿难治理政策,只是说明,煤价虽然是市场形成的,但其中也有类似价格下限管制的影响,其效果是把煤价顶起来的。......(更多精彩详见经济观察报明天出版的第35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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