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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退出与“中国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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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8
2010-01-13
焦建

经济观察网 焦建/“美国公司正在面对着一个艰难的选择……为了在中国发展生意,最著名的互联网公司yahoo、微软和Google不得不适应它的国情——要么放弃这个全球最热的市场,要么悄悄承认审查体系,在这个两者之间,这些公司最后决定和中国政府合作。” 

2005年12月16日,salon专栏作家Stephan Faris曾经在一篇题为“自由:该文档无法找到”的文章中形容过跨国企业在中国所面临的这种窘境。5年过去之后,yahoo早已通过与阿里巴巴互换股权的方式不问中国事务,微软仍然现在反击盗版的泥潭之中无法自拔,而在2006年1月份才正式进入中国提供服务的谷歌,则不足四年之后,宣布考虑退出。

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谷歌的原本意图,被擅长制作轰动标题的媒体们给消解了。按照谷歌官方博客中的说法,谷歌所做的,只不过是“已决定我们将不再继续审查Google.cn上的搜索结果”。而谷歌已经认识到,“这可能意味着我们不得不关闭Google.cn,并有可能关闭我们设在中国的办公部门。”

在四年的发展时间里面,谷歌也的确在开始越来越“懂得中国”。这种懂得,一方面是通过不断努力提高中文搜索质量所获得的,而在另一方面来说,也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在被监管、被曝光、被迫遵守本土化的游戏规则中获得的。因为开始“懂得中国”,它不得不在其搜索结果中屏蔽掉那些受到审查的链接,有的时候它甚至不得不从其数据库中移除,从而为“中国大陆用户创造一个最佳的搜索享受”。

然而,创办谷歌的两位创始人在公司一开始,便确定了为了使它能够“基业长青”的伟大目标,这便是那句赫赫有名的——“不作恶”。事实上,12年来,虽然因为谷歌的迅猛发展从而导致了大量争议,但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它并没有刻意去违背这条原则。然而,正是因为“懂得中国”,谷歌不得不面临越来越强烈的来自母国基于西方道义所发出的指控。

于是,从一开始,在这两个原则之间便存在着根本不可能调和的矛盾。谷歌在宣布退出中国的原因时所表达的立场为,“这些未经报道的攻击和监视,以及过去几年来政府试图进一步限制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已使我们得出结论,我们应重新审视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运营”。

于是,作为一个引爆点,来自民间的关注视线大量地指向了政府的网路舆论监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为谷歌的行为盲目叫好与欢呼和针对政府的不满之外,在面临现实的中国语境之时,在一定的程度上来说,我们仍然应该抱有“同情之理解”。一方面,这种针对互联网的舆论监管的确已经是政府在处理问题时的本能反映;而另一方面,按照一些学者们的意见来看——或许这种观念会招致很大的反对声音和批评——现阶段的监管,并非完全没有合理性:

按照萧功秦先生的“后全能主义”时期的理论来看,“当代中国非政治领域的有限多元化与私域自由空间的扩大,意识形态的世俗化,以及一党体制为基础的社会动员能力与命令机制的存在,这三个特点,是中国大陆社会转型时期政治体制的最重要特征。”事实上,“全能主义”其实并未在中国的政治生态中隐去。

依照南京大学政治学学者李永刚在其新著《我们的防火墙——互联网时代的表达与监管》所阐述的观点来看,遵循这种指导方针的政府蕴含着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对于权力效用的高度迷恋——认为来自政府的公权力可以解决社会中所蕴含的所有问题;二是对于民间自治的普遍怀疑——而这也正是网络监管未来应该得到改善的空间之一。相信民众,或许才是“善政”的真正实施。

我们或许应该以此为背景来审视从1994年开始进入中国的互联网及其对于中国社会所造成的影响:一方面,互联网的去中心化、匿名性、大量传播的便利性等特征,不管是在政府因为不熟悉因而对于互联网监管处于放任自流的“前监管时代”,还是在政府逐渐地认识到其所蕴含的巨大能量因而逐步加强网络监管、“构筑网络防火墙”之后,它都能够起到让民众获取大量的非宣传性信息、开始积极表达自身观点意见、乃至形成“网络主流民意”影响公共政策决定的作用。

另一方面,也正是因为网络的特性导致了它可能会成为各种藏污纳垢之所在。而网络暴民现象的存在,以及各种政治性言论的泛滥,又使得依然部分处于以“全能主义”为指导方向的政府开始有所警惕。

正是这两种基本特征,在一部分程度上导致了政府在管理互联网时“监管已经成为一种本能”。来自互联网良莠不齐泥沙俱下的现状,使得“刺激出现——本能应对”的逻辑框架得以实现。

但是,换用一种思路来进行审视,也应该审慎看待“针对政府的所有监管不分青红皂白一律视为不合理,是对于自由的压制”的这种思路。一方面,互联网的各种淫秽甚至是激进思想的内容,的确应该也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监控——在这个领域内,不管有没有具体的措施,各个国家对其进行控制的基本立场是差不多一致的,德国就已经立法针对宣扬纳粹极端主义复兴的内容进行管控。而谷歌在德国配合政府的规定删除有关于纳粹的搜索内容,并没有受到太多的争议。事实上,即便是依照西方的思路来理解这个问题,也可以发现,“不存在完全不受管制的自由”——西方自由主义者密尔的观点便是“自由必须以不伤害其他人为限”。大量的互联网淫秽极端内容,很难称得上是能够符合这一原则。因此,进行审查是否就违背了“不作恶”的观点,并不应该完全从西方的角度进行解读。

而另一方面,出于各国对于互联网认知态度的不同,它们对于其监管的态度的确发生了分化。西方世界以自由价值第一为出发点,认为任何对于自由的侵犯都是不可忍让的。而对于更多的发展中国家来说,稳定的发展才是更加值得重视的政策出发点。互联网进入中国的1994年,基本上与1991年之后中国改革进入深水区的时间段一致。在社会各方利益分化的前提之下,如何维护稳定,更快的实现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或许才是政府的现实考量。

当然,理解“不存在完全不受管制的监管”,并不能够为“不分青红皂白地进行完全的监管”提供合理性。谷歌两位创始人最初的目的,便是“将全世界的信息组织整合起来,并让它们普遍易得并变得有用。”而当任何一个用户通过使用它之后,“这个大脑都可以因此增进自身的智慧和能力。”对于中国用户们来说,他们的确通过谷歌获得了广泛的信息,开拓了视野。

现在,在“中国式监管”的进程仍在探讨的情况之下,谷歌选择退出中国市场,只是一个具体的公司性行为。而谷歌即便真是选择了退出中国,它在“帮助中国民众整体上拓宽其获知信息的渠道”方面,也已经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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