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吴晓灵:看得见的政府
导语:

 

【经验丰富的人读书用两只眼睛,一只眼睛看到纸面上的话,另一眼睛看到纸的背面——歌德】

今年8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为期五天的议程安排中没有《预算法(修正案)》三审。然而,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初确定的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中,《预算法(修正案)》被列为“继续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原计划在8月三审。此次失约让《预算法(修正案)》的出台时间延后。

这已经不是《预算法(修正案)》出台时间第一次延后。2004年全国人大正式启动《预算法》修订,“预算法属于本届人大任内审议且必须完成的59件法律案之一”。2006年全国人大立法计划里,被安排在当年10月上会提交一审,但这一时间表,最终并未实现。

2011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全国人大主导的预算法修正案一稿;1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此草案,但争议较大。2012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财政部主导的修订草案,7月将其在全国人大官网上公开,向全国征求意见,一个月内征集意见33万多条。

预算修法为什么一波三折?为什么引起广泛关注?本期中国谈话请来了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对这些问题进行解读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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