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观察】民法典是历史写就的权利宣言

杨先德2020-05-28 17:40

杨先德/文 刚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法制史上的重要事件,标志着我国已经形成完备的民事法律体系。

一、民法典的颁布来之不易

普通民众对何为民法典、为何要制定民法典可能并不熟悉,对它的重要性的认识,还要从历史上说起。

自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来,世界各国纷纷摆脱封建制度,厉行法治,尤以西方为盛。在法治先行国家中,大致产生了以法、德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和以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两大法系。两者的重要区别之一在于是否实行“法典化”,大陆法系普遍按照部门法制定了各类法典,故又成为成文法国家,而普通法系的法律规则主要体现在法院的判例中,故又称为“判例法”国家。

在成文法国家,制定《民法典》被视为文明、进步和强盛的象征。近代世界第一部民法典是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即《拿破仑法典》。

中国自晚清开始变法图强,沈家本领衔的晚清修律运动也主要以大陆法系为师,改造诸法合一的旧体制,制定各类新式法典,其中就包括《大清民律草案》。但清朝很快覆亡,中华民国继起,同样效仿大陆法系颁布各类法典,统称《六法全书》,其中包括1929年制定的《中华民国民法》。

但是该这部民法典在大陆实施不过二十年,1949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废除了包括《中华民国民法》在内的各类旧法典。

新中国成立后,亦致力于编纂一部新的民法典,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但是鉴于各种客观情况,并未一次性制定出包罗万象的民法典,而是采用了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再系统编订纂修,形成统一的民法典的路径。

在这一思路引领下,先后制定了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近十部单行法,可谓步步为营、成果丰硕。今天通过的《民法典》即是对这些单行法的系统整合和修改完善,当初的目标和夙愿遂告完成。

“神女应无恙,当惊世界殊”。而今再回望历史,距离《拿破仑法典》颁布已过200余年,距离废除《中华民国民法》也已70年,沧海桑田,中华大地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出台之路,坎坷崎岖,来之不易。从内容看,今天颁布的《民法典》扎根于中国的传统与实践,广泛吸收借鉴了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法律成果,有着自身的特点,说他是一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法典是恰当的。

二、民法典写满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在笔者看来,民法典出台的最大意义在于,它以法典的形式巩固了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成果,是对改革开放设计师邓小平在1978年就提出来的“必须加强法制”的历史性呼应,更加坚定了中国走法治之路的方向。民法典规范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与人民的“生老病死”息息相关,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称它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一点不为过。

具体来看,民法典一是明确了人民的各种权利和自由。民法典明确了公民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由权等在内的人身权利,以及包括物权、债权等在内的各类财产权利。

二是提供了行为规范。法律是由原则和规则组成的规范。民法典为人们的自由划定界限,为行动提供指引,是人际关系、婚姻继承、经济和商业往来等活动共同遵循的普遍规范。更为重要的是民法确定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是现代社会的进步价值追求。

三是为权利和自由提供保障。无救济则无权利。民法典为侵犯他人权利,违背合同义务等行为设定了罚则,明确了责任,提供了定纷止争的裁判规则。从这些角度讲,正如王晨副委员长所做的民法典草案立法说明中说的,民法典是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基础性法律规范,对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三、落实民法典任重而道远

值得注意的是,刚颁布的民法典并不是现有单行民事法律的简单汇编,除了在体例和逻辑上的系统编排外,民法典吸收了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中的诸多法律规则,增加创制了多项新规则。

如在物权编中明确“耕地可以抵押”,新增了“居住权”。在合同编中,健全了合同效力制度,强化债权人保护规则,新增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等典型合同,明确禁止高利放贷等。

在人格权编中,强化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等。

在婚姻家庭编中,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删除了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建立了遗产管理人制度等。

在侵权责任编中,确立了“自甘风险”和“自助原则”,确立了侵犯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等等。上述新规使得民法典的内容更为系统、全面、深入,势必将对民商事活动将产生重要影响。

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成文法典的颁布只是法治的开始,民法典的公正实施,需要强大的执行保障机制。

2019年我国法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达1600余万件,可以说这其中绝大部分案件与民法典规定内容有关,正是超负荷运转的司法体系在化解纠纷、维护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所以,民法典制定出台后,更需要在执行环节下功夫,尤其是在建立依法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和专业负责的法律服务队伍上下大力气。只有这样,人们才会相信法治,中国法治方能行稳致远。

(作者供职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版权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经济观察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