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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调研报告汇总 部门利益可能左右最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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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3
席斯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席斯 本报获悉,近日,关于环境税的调研总结已汇集至财政部、环保部等相关部委,这将为推进环境税的研究和开征提供依据。

一位地方财政官员告诉本报:“4月份,国内部分省市对资源税、物业税和环境税进行了调研。”

这三个税是《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中明确要求加快出台和研究的三个税种。

据悉,环境税出台目前最大的分歧在于是设立一个新的独立的环境税,还是作为消费税下的一个税目来征收。如果是按照后者的设计,则意味着不用经过人大,由国务院通过就可出台,这样可以尽快推出。

本报获悉,当前财政部和环保部就这两种思路在同时进行方案设计。

混乱的排污费

与当年燃油税改革一样,环境税也面临着费改税还是税费并举的矛盾。

中国从1982年开始就向企业征收了排污费。目前,排污费由环保部门征收并管理使用,全国每年排污费征收额在200亿元左右。

资源产业较多的省市排污费征收也高,山西省2007年排污费收入已达27亿元,而有的省则不到1个亿。

财政系统人士介绍,排污费征收了20多年,却一直存在征收随意、管理使用混乱的情况,在降低企业排污量、治理环境污染等方面并没有起到理想效果。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对2008年全区排污费的审计中发现,一些地区在排污费征收上协商收费、人情收费的现象比较普遍。2006年至2007年度,盟市本级平均征收率为61%、旗县级平均征收率为31%。而违规减免排污费的问题更为突出。一些企业以物抵费,有抵车的,也有抵砖、水泥等建材的,甚至有抵赞助费的。

而环保部门也存在变相隐瞒、截留排污费收入,将应上缴中央和自治区国库的排污费收入截留在盟市、旗县财政的情况。还有的将应征收的排污费以罚没款、监测费等形式收取。

湖北省汉川市环保局则连续三年未将收缴的排污费缴入国库,而是缴入预算外资金账户。

在排污费的分配上,有的只收费、不治理,也有的将收取的排污费直接支出,环保部门“吃”排污费、“以费养人”的问题极为普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时有发生。山西省环保局曾挪用3000万排污费建设新的办公大楼。

而随着资源稀缺,环境污染治理的迫切性,以及节能减排的需求,中国越来越需要以税的形式调控和治理环境污染问题。

而财政系统人士则表示,如果能将排污费改为环境税,其强制性和约束力都将大大增强,后续监督也更为有力。

不过,一位地方财政官员介绍说,在环境税调研中,一些基层环保部门显然并不支持环境税,希望保留目前的收费形式。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综合部主任葛察忠则建议税费并举,保留过去的环境收费,同时新设环境税。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则认为,既然要改革就一定要用税代替费,这样才能避免排污费征收和使用中存在的混乱。

环境税还是消费税

近日,环保部政策法规司环境政策处处长原庆丹表示,环保部正在开展独立型环境税的制定,环境税收入可能作为环境保护专门治理资金。据介绍,当前环保部正在研究对废水、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征收环境税。

而财政部则正在着手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据悉,关于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的产品,目前正在研究的包括,造纸产品、化肥产品、水泥化工等。

在环境税如何实现的问题上,相关各方思路不同。有一种建议认为,环境税可以通过消费税来实现,环境税可以设计为消费税的一个或几个税目。在他们看来,新设立一个税种程序上太过复杂,若想尽快推出环境税,发挥节能减排的作用,只需在消费税下面增设税目,国务院通过即可实施。

去年推行的燃油税改革,也是在最后时刻通过在消费税下设立税目来实现的,很多学者和官员认为这是一个比较成功且简洁的改革方式。

如果单设环境税,将需要相应研究出台《环境税法》或《环境税暂行条例》等税法,并需要通过全国人大审批。不过,单独设立一个涵盖了所有关于控制污染、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为目的的税种,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实现节能减排。

两种实施方式对中央和地方政府来说,也存在很大差异。如果设立环境税,国务院有意将环境税做为地方政府收入,为地方治理环境提供资金支持。但如果纳入消费税,则会成为中央税,中央财政根据环境税额度,每年转移支付给地方政府,虽然地方收入有可能不受影响,但独立征收和只有使用权,将存在很大不同。

事实上,目前很多税费都与环境保护有关,例如,在消费税中对汽车排量分别征收的税也可视作是环境方面的税收。还有燃油税,虽然里面包括了养路费等收费,但用油量少交税就少,自然也有利于减少汽、柴油的使用,减少污染。

此外,部分地方政府建议,在设立早期,环境税征税范围不应铺得太大,从重点几个环境污染排放物开始征收就可以,这样不会过多增加企业的负担。

安体富说:“既然已经纳入到2009年深化经济体质改革中,说明环境税开征还是比较紧迫的一件事。如果摒弃一些矛盾,环境税的出台不是很复杂的事情。”

也有学者建议,将资源税改革与环境税开征同时推出,这样可以协调资源使用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和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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