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与西安的“曲线救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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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版专稿 实习记者 韦承武 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投资者依旧“水深火热”。就在各方就是否“救市”这一问题争论不休之时,广州与西安近日则采取了一些有意无意促进房地产发展的举措,这一系列举动被业内人士认为是在“曲线救市”。对此,有专家认为,此时“救市”仍未到时候。
广州与西安,一暗一明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广州市这几个月以来的一些举措,包括放慢回收土地的速度、延迟推出限价房等,似乎在暗示着房地产政策的松动。
统计显示,自去年至今广州拍卖成交的土地中,有近一半未缴清地价,土地金额近乎200亿。面对惨淡的楼市,开发商普遍不愿意冒着亏损的风险继续投资,而同时又面临土地到期回收的问题。而政府方面,回收土地则意味着未缴的200亿元收入化为泡影,即使回收了土地,重新回到土地拍卖市场,不仅拍不到之前的价格,甚至可能出现流拍的可能。业内人士称,为了避免财政损失,政府将私下和发展商协商,拖延地土地回收进度。
其次,限价房是广州市政府率先推出调控房地产的措施,主要用于广州市限价房政策是立足于通过调控来使得房价稳定在与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合理水平,缓解中等收入自住型的购房压力。但今年以来,已推出的限价房一开始首个限价房项目的争抢,到后来的申请人数大幅减少甚至出现了弃购现象。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今年以来推出的限价房项目仍未消化完毕,因此将根据市场需要,灵活供应新的限价房货量,但预计不会有新的限价房项目推出。此外,今年也不再推出新的限价房地块。
另外,加上对新开发住宅区户型比例限制的放松以及经济适用房开售的推迟,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广州市在房地产市场如此低迷的情况下,政策松动的迹象已经显现。
相对广州近乎“暗度陈仓”式的手法,西安的政策显得更为直接。
日前,西安市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分1.5%、1%、0.5%三个等级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
其中,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或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购买90平方米-144平方米商品住房,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0.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
此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家庭收入标准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原标准是全年家庭总收入不超过33200元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将收入标准调整为按家庭人均收入计算,即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西安还加大了对房产开发企业城建费用支持力度。对于商品房项目,在2009年6月30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开工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150元/平方米基础上减免3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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