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游婺源,帮村民讨个说法
导语:旅游公司和当地政府希望减少村民分成获取自身私利,我们不去旅游,让他们得不到一个子儿,

经济观察网 杨涛/文 8月14日上午,来自湖北武汉的刘刚(化名)夫妇自驾到“中国最美乡村”江西婺源旅游。当他们到婺源县城的婺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门口时,却被告知“李坑、汪口景点关闭了,今天江湾景点也关闭了”。记者在当地调查发现,景点关闭的“导火索”被当地人认为是发生在李坑景区的一起血案,而更深层次的矛盾却来自长达数年之久的门票收入分红不公、账目不公开等问题。(《法制周报》8月16日)

 要说这事有多复杂,我看不出有多复杂,按照李坑村委会与婺源旅游开发公司签订合同:全村村民分成按门票的19%的比例提取。旅游公司按照合同办事,将门票的19%的比例提取给村民就是了,如果村民不相信,旅游公司公布财务账目就是了,如果还不能得不到村民信任,请中立的第三方来审计,或者由双方到法院去解决。

然而,似乎强势者并不习惯于以理服人,而是以力服人。代表村民多次与旅游公司抗争的李坑村叶进宝的儿子叶一青,莫名其妙地被人砍杀,虽然旅游公司方面否定是指使者,但多名村民都认为血案是“对老叶的打击报复”。这事就真的弄的复杂化了。弱势者在势者面前真的没有说理之处吗?

  但事情搞得更复杂化的是,却是当地镇政府的介入。本来,作为一地之政府,应当站在中立和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为双方的纠纷进行调停,这调停办法也很简单,就是让旅游公司公布帐目,到底有无按照19%的比例提取给村民,再聘请中立方的审计所来审计就是了。但地方政府却在调停中拉偏架。他们既不让旅游公司财务公开,也不让中立方审计,甚至也不让村民去法院起诉,而是强令村民要接受旅游公司开出的 “分成费每人每年2100元”的价码,如果不服从,政府就以建了违章建筑为名对其进行罚款。

地方政府本是“守夜人”,对于纠纷双方应当公平、公正地处理,如今,婺源地方政府却深度地介入了纠纷,充当一方当事人,并且拉偏架,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原来,这家旅游是在婺源当地政府主导的招商引资中入驻婺源,至少它算是当地的利税大户,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与这利税连结在一起,成为利益共同体,说不定,这幕后还有官员介入了权钱交易呢?也许正是这种利益共同体,让地方政府不断地拉偏架,不惜将自己当作当事人看待。

 如今的官员,那都是些“流官”、“走官”,他们的权力是上级赋予的,所以,他们的权力是不受当地民众监督与制约的,即便是地方政府在拉偏架,当地村民对他们也无可奈何。甚至,他们连村委会也奈何不了,村委会的财务至今也没有公布。当然,他们理论上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在行政控制司法的今天,诉讼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

  不过,被当地管辖的村民无法制服不羁的权力,但去旅游的人却可以。旅游公司和当地政府希望减少村民的分成来获取自身的私利吗?那么,我们可以“用脚投票”,可以选择不去旅游,让旅游公司和当地政府得不到一个子儿,“美好愿意”全部落空。我呼吁,在当地政府没有公平、公正地对待村民的合理要求以前,在村民合法、合理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以前,公民们自觉不去婺源旅游,不让他们在这旅游中获暴利。当公民们不能用手投票来教育强势集团和政府时,可以选择用脚投票来教育他们,让他们懂得,只有维护公民们的最基本的权利,才能互利互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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