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叶静宇 记者18日从浙江省海宁市环保部门获悉,针对晶科能源公司由于涉嫌污染环境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海宁市环保部门依法对该企业作出处理。
处理措施主要包括:依法对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成企业对产生废气废水的生产工序实施停产整治;责成企业按照环保要求扩建规范的固废堆放场所,防止再次发生污泥流失,造成二次污染;扩建应急池,梳理完善雨污管网系统。同时,对调查中发现的废气治理方面的问题,责成企业对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此外,由晶科公司所在的袁花镇政府组织企业对已受污染的河道进行疏浚,将受污染的河水抽入污水管网处理。
9月17日晚,浙江海宁市袁花镇再次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数千群众聚集在浙江晶科能源公司门口,砸毁公司招牌及部分设施,当地出动特警维持秩序。
据了解,事件起因为8月26日一场大雨导致袁花镇内运河大面积鱼群死亡,当地村民质疑浙江晶科能源公司污染所致,后与浙江晶科能源公司发生冲突。甚至有村民质疑,因该公司对环境造成污染,导致村民集体发病。
15日晚,袁花镇红晓村500余名群众聚集在浙江晶科能源公司门前,就环境污染问题讨要说法,后部分人员冲入晶科公司,将停放在公司内的8辆汽车掀翻,造成部分办公用品及财物受损。
记者从当地居民处了解到,海宁市几年前也发生过多晶硅生产企业污染环境引发民众骚乱的事件,但最后都不了了之。
针对15日的事件,海宁市政府于17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
继15日晶科公司因未按时对环境污染作出处理而引起当地居民围攻之后,海宁市政府已要求晶科公司涉及到危化品的生产车间停产。
据海宁环保部门透露,曾在今年4月份对这家公司发出整改通知,在5月份对其立案调查,之后还作出过行政处罚,但该企业至今仍未完成整改。
海宁所属地级市嘉兴环保局局长章剑通表示,晶科公司主要是废渣、废水处置不规范,导致有时废水渗漏到外环境,小河浜氟离子超标较严重。
据悉,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是由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和柏嘉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2009年6月,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并购位于海宁市袁花镇的浙江太阳谷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产业链整合,专业从事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