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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空气质量标准不同 “轻微污染”原是污染甚高
2011-11-03 07:49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田鹏 编辑:经济观察网
导语:至此可以清楚,中美在北京空气质量好坏上的分歧并不在于是监测PM10还是PM2.5,而是两者对于同样的空气,评价其质量好坏标准不同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田鹏 11月2日下午6时许,本网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环保局院内的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内,隔着玻璃门看到监测大厅内空无一人,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正向新华社介绍情况。而其他媒体的记者连旁听的资格也没有。

事实上,环保局对于媒体的公布的信息少得可怜。总结下来,北京市环保局具备监测空气质量的能力,包括PM2.5(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至于为何公布的空气质量等级与美国大使馆的结果相差甚远,其技术人员反复强调,监测中心所使用的仪器进口自美国,“有美国EPA(环保署)认证”!以此来证明北京环保局的监测数据可靠。

同一时间,美国大使馆网站在其英文网页上,实时公布了对其监测结果:“11/2/2011 6:00:00 PM 11-02-2011; 18:00; PM2.5; 66.0; 151; Unhealthy // Ozone; no data”,这一结果的含义是,2日下午6时,空气中PM2.5的含量是66(计算数值为65.5)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 AQI)是151,分级为不健康。

而北京市环保局的网站公布的空气质量监测结果,2011年11月01日12时-2011年11月02日12时的数据显示,主要分布在城区的12个国控监测站的平均监测结果是:53 可吸入颗粒物数据,II 良,含义为空气污染指数(API)是53,主要污染物是可吸入物颗粒(PM10),级别是二级,空气质量状况为良。

对比中美数据,两者采用了不同的指标来量化评价空气质量:北京用的是API,美国大使馆用的是AQI,两者无法直接比较高低;且美方的数据是单一监测点,1小时的数据,而北京环保局的数据是多个监测点,24小时的平均值。

根据11月1日推行的《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618-2011),PM10是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或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PM2.5是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

由此定义可知,空气中的PM10颗粒物包含着PM2.5的颗粒物,环保局的美国设备测出的每立方米空气中颗粒物的重量实在是已然包括了这些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的重量。监测中心副主任华蕾亦是如此表述,并称PM2.5在直径小于或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总重量中占“50~60%”。

至此可以清楚,中美在北京空气质量好坏上的分歧并不在于是监测PM10还是PM2.5,而是两者对于同样的空气,评价其质量好坏标准不同:按照环保局所说的比例,在2日6时,美国大使馆附近的PM10为110~132微克每立方米,换算成API是80~91。按中国标准,空气质量仍属“良”。对于美国人而言,已是不健康的空气,按照中国的标准却还是“良好”。

将大陆的标准与同样采用空气污染指数(API)作为指标的香港标准相比,差距更为明显,香港定为空气污染偏高(API 51-100),按大陆标准仍属“良”;香港定为空气污染甚高(API 101-100),大陆则是轻微污染和轻度污染。

“大势所趋”的PM2.5标准最重要处在于其对空气质量进行更精确的控制,其真正含义在于对“对人体健康影响最大”颗粒物在空气中的含量定出明确合理的限制指标,以推进各地政府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关键在于,标准定在怎样的范围内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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