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下跪,悲情中的维权艺术
导语:冤情或维权本身不是重点,引起别人关注自己的冤情才是重点,维权似乎已变成了一种行为艺术。

经济观察网 李忠庶/文 11月1日长江大学教授在荆州市区两级政府前下跪,要求政府关停学校周围的一家污染严重的小钢厂。11月3日下午,荆州区政府对该厂采取了停电措施,长江大学师生投诉的排污企业已停止生产。

教授下跪的举动引来很大争议。很多人不能理解,教授算是社会地位很高的群体,而且文化人多桀骜不驯,有以向权贵低头为耻的传统。此番下跪,多被人解读为知识向权力低头。然而事件最终的解决,却得益于教授的举动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倒逼”政府行政干预。

联想到之前山东警察进京上访,浙江检察官政府前上访,不由得感慨,在利益受到损害时,任何人都会成为上访的主体,沦为事实上的弱势群体。这些事件的共同点在于,正常的渠道走不通,或者走了没有效果。而这些事情最终能得到解决,还是有赖于媒体的关注和公众舆论的压力。舆论的这种“奇效”让很多人产生了幻觉或依赖,即媒体可以充当维权的救命稻草,在体制内的申诉没有效果时,可以寄望于媒体。这种认识不能说是错误的,因为媒体的关注确实发挥了效果。功利点来讲,下跪只是一时受辱,钢厂被停却能换得一段时间的安宁。

这种维权的心理同媒体的操作结合起来,我们就能发现其中的漏洞。在媒体看来,“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所以教授下跪、警察上访这些因为身份特殊、举止奇特的案例,才会得到媒体的关注,而那些整天跪在政府、法院门前的平民却很难得到媒体的青睐。我们不能说那些平民的冤屈就比教授们受到的污染伤害更严重。事实上,那些常年奔波在上访路上的人,很多都是房子被强拆,或是亲人蒙冤下狱,或是被黑心医院误诊致残,这些身体、财产上的损害比起教授们受到的没有定论的污染,确实是要严重很多。但其中只有很少的案例,能引起媒体的关注和报道。更遑论媒体的报道能在多大程度上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并得到解决。跟教授下跪维权得到政府部门如此神速的解决相比,这种不平等的待遇,实在令人唏嘘。

更重要的是,同政府不同,严格意义上的媒体并不是纳税人养活的,所以媒体并不天然具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义务,也不能真正替民众维权。所以媒体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是带有一种崇高感而非使命感的,这种居高临下的姿态使得媒体掌握着主动权和选择权。对于普通人来说,媒体监督的这种选择性和效果的不确定性,无形中抬高了这种维权方式的门槛。也就是说,那些人首先要迎合媒体报道的口味,勾起媒体报道的兴趣,媒体在确认有报道传播价值的前提下,才会施予援手。这是一个主动迎合和被动迎合的过程,有时候媒体会主动寻求这种新闻,有时候就需要人们去主动吸引媒体的注意。钱明奇上访十年得不到媒体关注,而制造爆炸后却成为各媒体争抢的头条,形象地说明了这种维权的尴尬。

所以,制造一些非常之举,往往能够更快地引起媒体关注,而为了引起关注,人们无奈中竞相开始创新之举。冤情或维权本身似乎不是重点,引起别人关注自己的冤情才是重点,从这个角度去讲,维权似乎变成了一种行为艺术,越是夸张奇特,越是吸引人眼球,就越可能进入媒体与公众的视线,公众舆论的效应越能震动有关部门,从而解决问题。

而在一个民主法治健全的社会,民众维权当然首选问题的最终解决者——政府,政府才是民众权利的天然维护者,毕竟政府才是纳税人养的。在这里,冤情本身才是重点,朴素准确的冤情陈述才是问题最终得以解决的第一要素。

从这个角度出发,衡量一个国家的民主法治程度,媒体掺和维权的数目就可以成为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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