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告“乔丹”,必有双赢结局
2012-02-24 13:47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郝大秦 编辑:经济观察网
导语:乔丹公司要么割掉这条“原罪”的尾巴,要么借此机会与飞人达成合作,彻底鲤鱼跳龙门。

经济观察网 郝大秦/文 又是一个上市前的大消息。近日飞人乔丹起诉正准备IPO的中国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很多人到此时才知道乔丹公司其实跟乔丹本人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应该说乔丹公司的擦边球打得还是很高明的,从未留下使用乔丹本人肖像的实证。比起国内某家医药公司直接在电视广告里“消遣”大罗纳尔多,乔丹公司的擦边球还真算不上出界,不大可能被罚得倾家荡产。

其实,就乔丹公司产品的定价而言,大多数消费者应该也能判断出这家公司不可能与乔丹本人有什么商业合作,除非乔丹在中国是做慈善。否则以乔丹公司产品和361、安踏大体相当的价位,他们拿什么来支付乔丹的费用?

现在这张半透不透的窗户纸彻底扯掉了,乔丹公司的便车也搭到头了,这是件好事。乔丹公司要么把这条“原罪”的尾巴割掉,放下包袱,给社会一个交代,然后做为一家普通的体育用品公司正常地在市场中竞争,凭硬本事吃饭;要么借此机会与飞人达成合作,彻底鲤鱼跳龙门,为上市增加重大利好。

另一方面,对于飞人及其团队而言,这也是件必然获利的好事。如看不上乔丹公司,无论在法庭上拿到多少补偿,他本人已经授权的品牌在中国的拓展已有足够的事件营销力度,至少省了不少公关费用;要是能看上乔丹公司,大可借对方IPO的时机谈出一个合作的好价码,就此坐地分肥,当然这需要他能协调乔丹公司与他已授权品牌的关系。

虽说英雄不问出处,但是草莽豪杰们总得洗白上岸,公司上市与法律诉讼常常共同促成不得不上岸的时机。投行顾问们常常忽悠企业老总们说公司上市能提高正规化水平,经历这样的诉讼也许最能帮企业正规化。从此企业与相关利益方把账算清,拿走各自应得的,或者了却恩仇相忘于江湖,或者同舟共济一起中流击水。

两种结果都不错,当然我们更喜欢能在上市后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的结果。

(作者系北京双高志远管理咨询公司 副总经理)

经济观察网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