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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逾百幼童铅中毒调查(2)
2012-02-25 10:21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欧阳艳琴 编辑:经济观察网
导语:广西省河池市南丹县车河镇堂汉村,有三个冶炼企业。过去的十年时间里,这个村的人们一直担心一个问题:人的身体,是否也会像减产甚至绝收的禾苗、果树、蔬菜那样受到损害?

 

“叠加因素”

官方最终给出儿童“血铅异常”的原因是:“叠加因素”。

比如:处于成矿带上的村庄土壤本身含铅,210国道上超过设计流量的汽车尾气排放,矿物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村民偷采尾矿并囤积在房前屋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把居住在成矿带上作为孩子们血铅超标的重要因素,车河村灰另屯村民廖金莲不同意。“重金属埋藏在地下,至少在地下几百米甚至几千米,不对它开采、堆放、运输或者加工的话,是不会对人体产生影响的。”

村民们也不同意汽车尾气排放是主因。同样是210国道边,靠近南丹(县城)和金城江的两端,为什么孩子们没有血铅超标?“那边的车流量应该更大一些。”

村民们尤其反对的是,官方一再称村民打野矿和在屋前屋后堆放尾矿尾砂。

他们说,政府对他们的指责毫无依据。村民个人打野矿,还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事情。如今,一些废井都已经挖得很深,私人根本不敢下去采。在2001年南丹县“7·17”矿难发生后,这一现象也已经被严令禁止。从矿区到车河村之间,早已设立了检查站,矿石根本无法“偷运”到村中,堂汉村、坡前村更不用提。个人堆放尾矿也并不存在。

人们反而质疑,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冶炼厂的烟囱与居民区直线距离应该不少于1公里,为什么在车河村、堂汉村和坡前村,冶炼厂的烟囱与农民的住所和小学之间的直线距离,甚至不到200米?

南丹县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缪芝龙对本报记者说,村民援引的政策是2007年出台的,车河镇的这几个冶炼厂,在2007年以前都已经开工建设甚至投产了。“都通过了自治区环保厅的环评,手续没有一点问题。”

南丹县经贸局局长黄朝勇补充说,某种程度上,在车河镇,并不是工厂向居民区聚集,而是在工厂建成以后,解决了交通问题和就业问题,一些村民为了生活便利或者做生意,自然而然地向厂区迁移。

在2011年检出血铅超标的儿童中,确实至少有5名非车河村新步屯本队的儿童,包括Ⅲ级铅中毒的莫盈夏,以及Ⅱ级铅中毒的罗家球,他们随着做生意的父母亲居住在新步屯。另有两名2儿童跟随父母迁居到车河村看牛场,此次也被检验出血铅超标。

但是,新步屯的韦永全说,实际上新步、瓦厂等生产队在2001年已经基本定型,并没有往冶炼厂周边加建楼房的趋势。

尽管这些冶炼厂大部分都在2007年前已经开始建设,但一些工厂在过去的几年中一直没有停止扩建。以南方冶炼厂为例,开始建厂时,生产车间距离韦永全的楼房有2公里远;到2007年左右建设的综合车间,距离韦永全的家只有500米了;而目前还在建设的沸腾车间五工段,与韦永全的家几乎只有一路之隔。

实际上,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实施部分村庄搬迁的计划。缪芝龙说,以堂汉村为例,搬迁二三百户居民,仅安置费用则可能需要3个亿,还要考虑村民后续的生存与发展。

但如果是搬工厂,缪芝龙说,地方政府也要承担巨大的赔偿风险,“因为过去这些工厂开办的时候,并没有违反政策。”

环境记录

是否有具体的企业或政府官员为儿童“血铅异常”事件承担责任?

南丹县环保局副局长陆红并没有直接给出回答。“这个问题怎么回答?”

南丹县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缪芝龙对记者说,“这个问题太复杂、太综合、太系统。这个事情不是说马上就能分出个子丑寅卯来的。有具体的情况,有我们的国情,有区情,有县情,这个情况又纠缠着过去的问题,综合的因素都掺杂在一起。你怎么能马上分得清楚?”

当陆红间接提到,“十二五”期间,南丹县环保工作的重点是土壤调查,并且说到“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土壤里面植物(重金属)超标比较严重”时,缪芝龙打断了他的讲话,提醒记者注意对这一情况的理解角度——总的来说,既要给老百姓生存空间,也要给有色产业和企业生存和发展空间。

尽管承认可能导致儿童血铅异常的因素包括企业的无组织排放,但缪芝龙解释,这只是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而不是偷排偷放。“你要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废气,用袋子把它搜集起来,这个是目前环境技术工艺做不到的。”

他和陆红都表示,工业园区的这些企业,都达到了排放标准,但是不可能完全不发生环境事故。

尽管说是如此,实际上陆红所在的环保局并不是没有向工业园区的企业开具过整改通知单。在当地环保部门甚至国家环保部,以上位于堂汉、车河、坡前三个村庄中的冶炼企业,几乎均有过环境方面的违法违规记录。

南方冶炼厂,2010年曾因为“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部分含砷生产原料及废渣露天堆放,无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作为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案,被环保部挂牌督办;2009年因为“涉砷企业存在偷排现象”,被河池市下发停止排污通知书。

银星冶炼厂、吉朗铟业、津泰公司,2010年均因“渣场或料场建设不规范,三防措施不到位,致使一些物料废渣被雨水冲刷;厂区排污管线不清,对初期雨水不能有效收集”等原因,被南丹县要求限期整改。

金山铟锗,则在河池市2008年公布的二氧化硫超标企业名单之列,原因是“无脱硫设施或脱硫设施故障或脱硫设施老化”。

南星冶化也曾因为“砷、二氧化硫超标”,2007年被河池市挂牌督办。

几位在南方冶炼厂不同生产车间的工人对本报记者说,由于采用的是火法冶炼(又称“干法冶炼——记者注),这个企业的粉尘较多,而废气排放主要产生在沸腾车间和综合车间。

尤其是综合车间,工人张力(化名)说,经这个车间回收利用后,废渣基本上被冶炼厂认为没有再利用的价值,从烟囱中大量排放出去。“不下雨就飞到很远,下雨就落到附近。”

“上面来检查时,我们经常提前一个星期就知道了。”张力说,厂里会通知他们冲洗地板、清洁水沟,并且“做好保温生产准备”,也就是减少生产负荷,以减少废气排放量。

比如,沸腾炉平时每天要投入16-17吨原矿,检查时仅投入8-10吨,另一名工人陈佳(化名)介绍说,“平时传输带每两个小时要传输一次原矿,而检查时,传输带基本要三四个小时传一次。”只要保证炉子不熄火就行。

张力说,综合车间脱硫塔,也基本只在检查时使用。

而金山铟锗公司工人刘玉(化名)则告诉本报记者,根据这个工厂的生产量,为了脱硫,某种碱性材料应该需要两个小时用一包,没有上级检查时,他们一天也就放一包。

加上工厂烟囱材料主要是铁,防腐性相对较差,另一位工人陈德(化名)说,烟囱已经有不少漏洞,废气渗漏厉害。

实际上,位于这三个村庄中的,还有几个采选矿企业和尾矿库。

车河选矿厂,从属于柳州华锡集团,而今因为有色金属产业重组而属于广西有色金属集团,它在车河村灰另屯的尾矿库,设计库容接近3300万立方米,处于山体环绕之中,北抵210国道,南面大坝之下,便是车河镇的集镇中心。广西省安监、发改等部门的官方文件中描述,这个尾矿库“下游刁江河东边有800多名居民、设施”。

不过,缪芝龙说,尾矿库可能带来的辐射等影响,尚未超过相关标准。

而由于废水主要是对刁江下游产生影响,居住在源头的堂汉村、车河村的人们,也并没有指责采选矿企业的废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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