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重建
导语:社交媒体第一次把偶像与粉丝、精英与受众置于同一个媒介平台上,这里可以造神,但构建者是普通受众,尽管很多时候他们是被引导甚至误导,但这个平台还为他们提供了最重要的一种武器:随时否定偶像。

经济观察报 方浩/文 从春节前开始的“韩方大战”尽管不时被一些“临时性事件”抢去风头,但抱着死磕精神的双方总是能够适时地提醒观众:不要走开,广告之后更精彩……

这场从社交媒体(微博)爆发、迅速波及传统媒体(电视、报纸、杂志以及餐桌)的舆论对攻战,几乎囊括了中国网络平台上的所有声音:名嘴、公知、意见领袖、企业家以及无数对号入座的普通网民。可以不夸张地说,这是新世纪以来在中国发生的一场没有硝烟的“内战”,一方试图使劲浑身解数证伪对方,一方百折不挠地证明自己;你是支持“打假英雄”,还是力挺“青年偶像”,这是一个问题。

虽然本次论战胜负未分,甚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有可能陷入“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怪循环,但作为“青年偶像(不是青年作家)”的韩寒已然失去不少光环。从80后作家的代表人物、最具影响力的博客作家、一流的赛车手,到媒体热捧的“公民”,韩寒早已成为中国新一代年轻人的完美化身,其形象和公信力几乎达到了“神圣不可质疑”的地步。

但这一次,韩寒遇到了微博,一种“没有什么不可以质疑”的新型社交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社交媒体最大的特色就是为千千万万的普通受众提供了一个可以发出自己声音和观点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之前,媒体是被精英阶层独家“控股”的,那个时代的精英只允许被追随、被附和,与受众几乎没有互动,即使有质疑,也只是精英之间的独角戏。

以微博为代表的SNS,彻底改变了精英与受众之间、偶像与粉丝之间的对称关系。中国是一个“造神大国”,以前是通过政治的力量,后来主要是通过媒体的力量。这两种造神方式,都是以权力的不对称为前提的,即普通受众没有参与权,他们只能消费偶像或者被偶像消费,不能定义或者解构偶像。社交媒体第一次把偶像与粉丝、精英与受众置于同一个媒介平台上,这里可以造神,但构建者是普通受众,尽管很多时候他们是被引导甚至误导,但这个平台还为他们提供了最重要的一种武器:随时否定偶像。

方韩大战由最初的质疑与反质疑,渐渐演变成一场涉及人身攻击的闹剧,显然偏离了正常的辩论轨道,但如果因而把其定义为类似“具有‘文革’性质的迫害运动”,则是无稽之谈。‘文革’中造反派对各个领域杰出人物(偶像)的迫害,是基于自己后面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终极偶像”,也就是背靠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天上偶像”去征服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间偶像”。但现在,无论是方舟子这边,还是韩寒那边,他们背后都没有终极偶像,如果有,那只能是事实和真相。

社交媒体的本质是人,而且是真实的人。在社交媒体之上,偶像或者品牌的存在意义是拉近其与受众之间的距离感,而不是营造神秘感。神话一个人或者一个品牌的营销方式现在可以退出历史舞台了,当海量的受众重新获得了本来就属于自己的话语权的时候,他们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定义偶像、解读偶像。某种程度上,这是一场权力的转移。

什么权力?偶像的定价权。在传统媒体时代,偶像的价值仅仅掌握在其自身以及利益相关者手中,这个符号化的形象值多少钱、有多大社会价值,普通民众是没有发言权的,所以这时偶像的价值取向是“完美”,因为没有瑕疵的完美形象会给偶像带来最大化的价值收益;而在以SNS为代表的新媒体时代,如果偶像愿意介入其中,那他或她的价值取向就不应该是“完美”,而是“真实”。

真实是一种平等、对称的相互关系,他是每个人对别人知情权的一种开放,当然,这种开放有真有假,但无论真假,都会成为其价值成本,这个成本是真实的,收益就是正向的;这个成本是虚伪的,收益就会是负向的。新的媒体介质保证了信息传递的全面性,当偶像作为一个真实的人出现在受众面前时,他自己是无法定义自己的,因为你已经把很大一部分权力让渡给了受众。通过这种让渡,偶像既可以获得比以往更大的价值收益,也必须承担更多的价值成本。

在这场权力转移过程中,最不能适应的便是那些产生于传统媒体(及Web1.0时代)的偶像或品牌,他们的权力获取方式,与社交时代的权力运行方式,有着极大的不同。你无法想像,对赫鲁晓夫进行一场“微访谈”会是什么效果,他可能等着回答苏联已经有多少家庭住上温暖、干净的公寓,而有网友可能会问:你在联大敲桌子的那只皮鞋是温州制造吗?

(作者为《创业邦》执行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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