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总经理:对纯B股重新上市给予政策安排

彭友2012-08-10 10:55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彭友 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8月9日表示,将对自愿退市的纯B股公司重新上市给予适当的政策安排,为纯B股退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资本市场支持服务。

宋丽萍是在贵州“2012亚太金融高峰论坛”上做出上述表示的。她指出,退市制度对于证券市场健康发展非常重要。但是,就是这样一项重要的、基础性的制度,在很长时期里是不理想的,并带来了很多问题。

为推动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在各方的强烈要求和呼吁下,今年深交所推出了新的退市制度。同时也应认识到,公司退市并不是衡量公司好坏的标准,只是表明公司不适合在交易所市场继续上市交易。新的退市制度充分发挥市场自身的作用,在触发或者可能触发退市条件的情况下,鼓励公司自愿选择并主动退市。公司退市后经过自身努力或重组,如符合条件还可以重新上市回到交易所进行交易,不需要经过证监会核准,真正实现退市的市场化、正常化、常态化。

这次退市制度改革,参照海外经验,引入市场化退市指标,股价持续跌破面值的应当退市。B股公司与A股公司一直执行相同的退市条件。但是,B股市场长期不活跃,纯B股公司又缺乏融资功能,股价比较低迷有客观原因。近期有纯B股公司触发了市场化退市指标,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为此,深交所8月3日就近期实施退市新制度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对纯B股公司因股价持续跌破面值退市的,会充分考虑历史因素并尊重公司的意愿,安排其重新上市。

宋丽萍指出,不少公司和市场人士呼吁,自愿退市的纯B股公司,重新上市应上A股。需要指出的是,B股市场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充分吸收市场各方建议,对自愿退市的纯B股公司重新上市给予适当的政策安排,为纯B股退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资本市场支持服务。

宋丽萍还表示,并购是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之一,企业有巨大的需求。2010年底,深交所曾经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8%的公司近两年内可能存在同行业、上下游公司收购的需求。但是,企业旺盛的、现实的需求,并没有催生出一个活跃的并购市场来。现在创业板推出已经快3年了,上市公司达到340多家,仅仅启动了20起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或者发行股份的并购,其中已有4起收购实施完毕。

据悉,无法有效防范“内幕交易”及其危害,是制约并购市场发展的重要原因。例如,“借壳上市”在美国等境外市场,是一个企业通过反向并购,经常使用的“非IPO上市”方式。但是,在A股市场,因为多方面制度供给条件跟不上,加之投资者的非理性投机行为盛行,最终让“借壳上市”在实践中弊端丛生,不得不被限制使用。

宋丽萍认为,随着“两高”司法解释的威慑力全面显现,以及201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等政策的配套制度供给条件逐步成熟,资本市场的并购功能将会被充分释放出来,为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一个强大的市场平台,也为直接融资市场加快发展提供一个重要的新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