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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递《政府采购协议》清单 欧盟商会难接受
2012-12-07 14:53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叶静宇 编辑:经济观察网
导语:该组织表示,尽管最新提案较以往有进一步改善,如相应门槛有所降低,并囊括了三个新省份,但此份修改后的《政府采购协议》清单在其覆盖范围上依旧令人失望。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叶静宇 12月5日,中国在日内瓦第四次递交加入《政府采购协议》的提案清单,这份清单引起了中国欧盟商会强烈的反应。该组织表示,尽管最新提案较以往有进一步改善,如相应门槛有所降低,并囊括了三个新省份,但此份修改后的《政府采购协议》清单在其覆盖范围上依旧令人失望。

中国欧盟商会表示,中国的《政府采购法》中对政府采购的定义并不包含大量由国有企业开展的公共采购项目,在实际运作中,约占88%的中国公共采购市场是由《招标投标法》涵盖的。此份新修订的清单在坚持此种区分前提下,未能客观反映中国公共采购市场的实际状况。

此外,中国欧盟商会还认为,大多数中国公共采购项目是在省级以下地区开展,且多数为政府资助的国企项目,而此份清单仅仅涵盖八个省级地区,且无一个省级以下地区被纳入。因此,新提交的清单很可能仅覆盖中国总体公共采购市场的二到三个百分点。这与欧盟所实行标准形成鲜明对比,其《政府采购协议》规定约85%的欧盟公共采购市场向他国开放。

中国欧盟商会公共采购工作组主席范克高夫说:“由于获得投资回报率变得越来越困难,中国亟需加快针对公共采购的改革步伐,将基础设施相关项目向所有竞争者开放以吸引私有领域投资,从而降低地方政府负债风险。”

中国欧盟商会主席大卫·古奇诺则称,中国此次提交的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清单“远远令人难以接受”。他认为,为进一步改善中国公共采购领域并确保中国企业在全球其它市场获得公共采购准入,中国政府应提交一份更全面且更真诚的《政府采购协议》提案,此提案应充分反映中国市场现实,并将地方政府以及政府资助的国企项目纳入清单。

“欧盟在经济危机中依然保持其公共采购市场的弹性开放,尽管欧盟并无相关法律义务准许非《政府采购协议》签署国自由进入其公共采购市场。”古奇诺说,“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以及歧视性待遇给各方政府解决此类问题不断施加更大的压力。任何一方也不愿意看到此压力最终导致市场的关闭。”

根据中国欧盟商会发布的《中国公共采购调查报告》(目前首份针对中国公共采购领域的商业报告),中国的公共采购市场总额约占其GDP的20%,等同于一个约一年三万亿欧元(3 trillion Euros)的市场规模。此份调查报告还显示,欧盟企业在进入中国公共采购领域方面面临巨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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