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节”的闲话
导语:不分青红皂白地对轻易付出生命的“死节”忠义的姿态表达迷恋,就如狞笑着玩赏围观犯人的死亡,无异于是一种残虐的看客态度,而且这种态度常常会打着旌表忠义的美妙旗号,却干着戕害生命正常存活权利的勾当

鬼今

讲明清鼎革之际士人的心态,离不开明末繁嚣浮华与清初颓唐寂廖的对比。如读张岱的《嫏嬛文集》,不可不读他给自己戏撰的《墓志铭》,其中说到极爱明末的繁华,连续用了12个好字,“好”是自我欣赏的意思,标示出的沉迷范围包括精舍、美婢、娈童、鲜衣、美食、骏马、华灯、烟火、梨园、古董、花鸟,自称“茶淫桔虐,书蠹诗魔”,这是晚明熟透了的文人笔法,笔底流淌的是质感强烈的温软细腻,如挂在枝上的熟桃,眼见的是落地糜烂前的雅致。

最能显现张岱风雅随性品质的一段轶事出自他去探访在山东任职的父亲途中。当年帆船途经镇江金山寺,时值中秋即临,满月当空,泛江银色,张岱兴致忽起,掉转船头飞抵金山寺,登岸后疾趋大雄宝殿。睡眼惺忪的和尚为器乐的喧嚣惊醒,纷纷奔入殿中看个究竟,只见张岱端坐前厅,正在品赏随从上演的戏剧,三三两两挤满后堂的和尚无人敢问这大闹佛堂的公子来历,直到灯影阑珊天光破晓,才见这群疯子收拾道具打点行装解缆扬帆而去,面对岸边疑惑不定面面相觑的众和尚,江面上断续飘过张岱一声声的开怀大笑。

不过在甲申明亡之后,张岱眼里的景观际遇则完全变了颜色,如他笔端透出了以下潦倒的文字:“破床碎几,折鼎病琴,与残书数帙,缺砚一方而已,布衣疏食,常至断炊。”又或称“劳碌半生,皆成梦幻”,张岱的一生由此让“繁华”与“梦魇”交替转换的意境打成了两橛。

甲申以后,繁华梦尽,乃是因为满人染指大明江山,张岱等遂成遗民,在遗民眼中,满人形如无道的禽兽,其铁蹄践踏之地,江山处处破损。面对满人南下江南,汉族士人感时忧愤,诗文中往往会以南宋遭金人侵扰的情景自况。一个最著名的隐喻就是“残山剩水”,“残山剩水”语出南宋遗民,喻示元人南下污染了宋代的大好河山。晚明遗民中也多有借此意境抒怀对江山变色的焦虑心情。“借宋喻明”一时蔚为风气。如清初大儒黄宗羲就有诗云:“胜水残山字句饶,剡源人近共推敲,砚中斑驳遗民泪,井底千年尚未销”,诗中直指宋遗民郑思肖遗书在井中再现的故事,以喻对明亡的哀思。全祖望更是在褒扬崇祯十七年进士之事迹时,赋予“残山剩水”以“守节”的庄重涵义,说:“皆困守残山剩水之节,以终其身。”

张岱在辗转煎熬于明亡的梦魇之中时,对“残山剩水”则另有一番独到的解释。在《越山五佚记》《曹山》这篇小品中,张岱以曹山的命运为喻,昭显士人的气节。他笔下的曹山是采石后留下的一口巨坑,形状犹如废墟。采石人从未把它当作山水景致加以欣赏,但在屡遭采挖之后,曹山的垒石却能厚薄相间错落有致地自成一种特殊风景,俨然楼台亭榭具备。后人漫游此地,竟会发出感叹说:“谁云鬼刻神镂,竟是残山剩水”,张岱对此有一段评论,他说:“吾想山为人所残,残其所不得不残,而残复为山,水为人所剩,剩其所不得不剩,而剩还为水。山水倔强,仍不失其故我。”这是拟人的说法,似以此喻示遗民坚守志节。又说:“则世有受摧残之苦,不如杀之,则世之摧残者,犹知我者也。”这段有些像自虐式的表白以曹山的兴废喻士人志节的操守,凿石人颇类蔑视明代江南价值的满人,致使其废弃无用,曹山则恰可从残山剩水之绝境中获取新生。

关于如何看待“死节”和“操守”,明末鼎革期有许多议论是可资镜鉴的。特别是有关“死节”的定义,在明末清初的语境里更令时人惊悚焦虑,陷于不安。如崇祯帝吊死一事所引起的巨大波澜给士人心理的震撼是难以形容的,是随先帝殉死还是苟活于异族淫威之下,几乎成了无解的难题。要做到“纯忠”“粹儒”,往往标准严苛到难以企及。评鉴犹如界定金子成色,达到“淋漓足色”,纯无杂质的地步,真是何其难也。如赵园在《想象与叙述》中所说,忠臣历尽磨难,才配称“足色”,这评价竟是一种隐蔽的施虐,一旦被认为气节有亏,纵使终于杀身,甚至迫令妻妾同死,也仍然不能免于被疑的命运,这就可见评鉴忠义标准的不情与残酷。

甚至天气变化都会影响对生死的选择心境,赵园注意到了甲申崇祯帝吊死煤山之后“天气阴惨,日色无光”,城破时“阴雨蔽天,飞雪满城”,到处是肃杀之气。诸如“凄”“苦”“愁惨”“惨杀”等笔述都是记忆中涂上的感觉颜色。颜色的变幻当然与心情有关,皇帝吊死在自家门口的树上在历朝都不多见,挂在树上的龙体投下的心理阴影太重,笼罩在那些城破后苟活下来的大臣士子们的头上,让他们总找不出活下去的理由。好像不随先帝殉死就是个终身难以洗刷的污点,于是掀起了一股自杀竞赛的狂潮。当时的情形是,活下来的人反而会心理压力过大,造成寻死技巧花样翻新,如溺死、吊死、战死或绝食而死,自戕成了时髦的行为艺术。以至于到了清末民初鼎革时期,总有人感叹无人为清帝退位而殉死,难以和明末的死亡竞赛相比,显然感觉时过境迁了。唯一的几个例外是梁济和王国维的自杀,有趣的是,王国维自杀后陈寅恪的挽联上联就写道:“十七年家国久销魂,犹余残山剩水,留与累臣供一死”,其中也出现了“残山剩水”的字眼,显见是把王国维比拟成了明末的遗民。

其实,不死之臣背负的道德压力比死节之士要沉重得多,故清初遗民即有“死易生难”的说法,史料中就披露,明末著名的遗民方以智在北京城破之后曾经想过投井自尽,因恰逢有人前往井中担水而不果,使他失去了一次殉死明志的机会。又有传闻说方以智虽受李自成军追索财物,貌似被动,实则属于向贼示好,却未接受贼职的不死余孽,至少态度摇摆不明,忠心不够明朗坚定,只能被归入“刑戮诸臣”。在死守“节义观”的人看来,受刑即是受辱,没有随先帝去死,就是身心受了玷污,不死而遭刑戮,与失节没什么分别。

崇祯帝死后,南京弘光政权刚一建立,对于冒死突围出京城的“逃官”就已详加甄别,身上大都成了准“变节”的污点,无论这些早已灰头土脸狼狈至极的逃官是否曾与贼合作,都算失了政治贞节,自然都被耻辱地打入另册。因为临难不死,臣节已亏,在龙体尸骨未寒的帝都全身而逃,必遭怀疑。官不可逃,如若陷敌,惟有拼却一死报君恩。这也是比着崇祯帝上吊影子丈量出的节义身态,丝毫大意不得。

这又提醒我们,在崇祯帝以己身殉大明天下的巨大感召力下,即使是忠臣,死也要死的是时候,要死的及时,如寻死不得,或恰巧觅死不当出了差错,都有被清出节义册的危险。在士人看来简直是“生不如死”。史料中曾记载,说明朝官员施邦耀城破后无法回家,入一民宅上吊寻死,居民怕受连累,慌忙把他解下,他心有不甘,又跑到另一家民宅再次上吊,又被解了下来,就这样屡次寻死不成,只好无奈仰天慨叹,忠臣不易做呀!

事变对人的心理影响巨大,方以智后来披发穿起缁衣,与江南秀才生员举止浮夸,衣着鲜丽的景象恰好构成两极,可视为心理遭受重创的表现,冒死南逃,却被看成不忠无节之人,内心的创痛是无法与人言说的,只能自己吞咽下去。

有人比较元朝与明朝的待士之道,认为元朝虽为异族统治,很难信任士人,也不以其为贵,但困折凌辱之下却也对之所作所为不求全责备,而明代士人似乎易于被接纳晋用,但明代皇帝在表面的尊崇之下,利用驾驭之心过重,很易对士人无端苛求。明亡后对“死节”的苛刻甄别即是一例。

“忠义”的履行往往与苦难和坚忍相伴随,但今人的忠义观往往却只承认表面结果的光亮耀眼,而忽略实现过程中浸透着的艰辛与泪水。只认可死亡效命是忠义的最完美体现,而根本排斥其他忠义行为的价值。结果寻死不成者往往会落得个“失节”苟活的骂名,一辈子遭人唾弃难得翻身,而从不被问及是何原因才残活于世。

对忠臣死义的苛责标准如幽灵般仍在现代世界游荡,如对战争期间战俘是否“忠于祖国”的甄别,似乎已从战俘这个污点身份中得出结论,在人格上早被打入另册。这也可从抗美援朝战争中志愿军战俘的命运中略知一二。据史料记载,志愿军战俘多是在拼死力战体能衰竭或冻饿交加失去战力的情况下被俘的,少有真正自觉放弃抵抗被捉者。归国后这些战俘几乎都因“失节”遭受过歧视,有的人命运凄惨,困病潦倒。对战俘的态度其实就是延续着对“忠义”标准的极度苛求,我们还是缺失对人性面临无奈处境时对之所应具有的理解和包容。

相反的例子却是,西方士兵往往在遭遇无法挽救的困境,再行抵抗也徒劳无益的情况下,会采取审时度势的态度,交出武器以保全生命,这并不被认为是可耻的行为。成为战俘后一旦有机会安然回家,还会被当作英雄凯旋般受到尊敬,这都凸显出中西方对“忠义”和人性理解的差异。

正如前面所说,毫不顾及人体身心对苦难承受的限度,不分青红皂白地对轻易付出生命的“死节”忠义的姿态表达迷恋,就如狞笑着玩赏围观犯人的死亡,无异于是一种残虐的看客态度,而且这种态度常常会打着旌表忠义的美妙旗号,却干着戕害生命正常存活权利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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