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打了六只境外“死老虎”
导语:到人们习以为常时,中国市场经济秩序将出现由混乱向规范转身的时代转折。

 经济观察网 鲁宁/文  新年上班首日,国家发改委对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瀚宇彩晶等六家液晶面板制造商涉嫌价格垄断处罚3.53亿元人民币的消息见诸报端。

5年前中国首部《反垄断法》施行,此举于是被部分媒体想当然地解读为中国政府对境外跨国企业开出的、并已执行完毕的首张金额最高的罚单。  

事实上,这张罚单开创了中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针对境外企业最高罚金的纪录不假。但依据的不是中国的《反垄断法》而是上世纪八十年即已实施的《价格法》。也即,韩国三星等六家企业受罚,事起经价格串通后的价格垄断,而非人们通常所理解的供货渠道垄断。  

中国对在华跨国企业或对华供货的跨国企业违反市场竞争或市场秩序的行径,一向温柔过度而监管不足。因此,此消息今日一经见报,国内网络舆论在普遍为此叫好的同时,对发改委突然出此“重手”多少有点“今日太阳西边出”的想不到和不适应。  

不分企业背景和身份,也不分企业所有制性质,有不当行径该当受罚,这本是市场经济最一般的原则。中国政府过去做的不够好不说也罢,闻今次终于硬朗了一把,无论置于哪个角度,笔者都要予以掌声鼓励和肯定。笔者深信,这也是绝大多数网友共同的价值判断和“规则立场”。  

然而,在鼓励和肯定之后,这张最高金额的罚单,也留下了诸多的遗憾和反思,尤其值得政府部门把后续工作跟上,尽快补齐中国市场法制和市场规制的诸多短板。  

首先,韩国三星等六家受罚企业只是“六只死老虎”。同样的价格垄断,这六家企业在美国和欧盟市场也如法炮制。美国和欧盟对它们进行调查、取证、处罚均依据各自的《反垄断法》,最终开出的罚金数额则依据六家涉案企业涉案期间总销售额之法定比例进行计算。因此,美国对六家涉案企业合计判罚12.15亿美元,并对其中三家企业的9名高管追究了刑事责任;欧盟对六家涉案企业判罚总额为6.48亿欧元。由于证据确凿,六家涉案企业皆老老实实认罚。简言之,韩国三星等六家涉案企业在中国发改委对其作出处罚前,已被美国和欧盟分别课以真正有震慑力的巨额罚款。换言之,中国发改委处罚六家涉案企业的“行政底气”在于美国和欧盟已做出了榜样,中方无非依样画瓢罢了。  

其次,由于中国《反垄断法》2008年8月才开始施行,而此案的违法行为发生于2001年至2006年期间。出于法律不溯既往的国际惯例,中国只能依据“老旧”的《价格法》(罚款计算及比例过于宽松和温柔)对六家涉案企业,按“价格违法所得”作为罚款的计算基数,最终只能遗憾地予以“从轻发落”。  

不过,尽管打了“六只死老虎”,但国家发改委仍不失为“打虎英雄”的称号。这些年,中国各级发改委及其它市场监管部门譬如各级工商局,正在逐步摆脱对在华境外企业违反市场竞争或市场规则的恶劣行径视而不见、装聋作哑甚至不敢监管的另类“崇洋媚外”心态。譬如,屡屡涉嫌假冒伪劣行径的沃尔玛、家乐福等在中国境内的区域性门店,已多次受到“中国规矩”的惩罚。包括本次处罚境外六家制造业企业在内,中国政府正在努力摆脱“不作为”形象,改而在“处罚中学会处罚”,在实践一视同仁中构建法律面前中外企业一律平等的新的“行政监管生态”。

十八大及去年末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两次向全社会作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治承诺。国家发改委选择新年伊始公布对六家涉案企业的处罚消息,无疑在向全社会释放“我们正在兑现承诺”的某种信号。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内容多多,构建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市场法制面前人人平等等无疑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题中之义。我们希望日后这类硬气的行政监管举措越来越多,到人们习以为常时,中国市场经济秩序将出现由混乱向规范转身的时代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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