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送礼
背景:每到教师节,学生大都会以各种方式感谢恩师。家长和老师都有种“人在江湖,不得不送,不得不收”的无奈。专家呼吁,应尽快完善相关 监管制度,打破无奈的“潜规则”。
把“红包”问题只归咎于师德沦丧,对教师并不公平。“红包”背后其实是博弈理论中的囚徒困境。
——《京华时报》
只有全社会真正形成“尊师重教”氛围,切实提高教师待遇,才能让教师有执业荣誉感,他们才会不屑于收受学生家长礼物。
——《中国青年报》
教师可以成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即使不在商业贿赂领域,只要教师行为符合了该罪行为要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就可能构成该罪。
——《新京报》
网络诽谤司法解释
背景:9月9日下午,“两高”公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该《解释》将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将刑事打击谣言的范围,严格限制在恶意造谣、传谣者,同时给予公民必要的“说错话”的宽容空间,保障公民的网络监督权。
——《新京报》
“两高”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厘清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网络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标尺,有助于全国统一惩治标准。
——《京华时报》
网络谣言应该打击,但任何违法行为都应依法打击,这是法治社会的行为准则,依法,也是司法行为的底线。打击网络谣言会不会出现扩大化,是媒体和公众都在担忧的问题。而两高这一司法解释及时出台,乃是正本清源之举。
——《燕赵都市报》
网络谣言具有社会危害性,应予坚决打击,但必须依法打击。突破法律的明文规定,对可公诉的诽谤罪作扩大解释,以寻衅滋事罪惩治网络谣言,是公权的肆意滥用,危害远甚于谣言。
——《凤凰网》
教师节改期
背景:9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四部法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中拟规定,将教师节从目前的9月10日,改为孔子诞生日——9月28日。
希望借着这次对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的机会,重温1985年建立教师节、启动教改的共识,在改革中断的地方重新启动改革,充分保障教育投入、充分保障学校的自主办学权。
——《南方都市报》
以孔子诞辰作为教师节,当然比9月10日更富有人文涵义,但对于我国的教师来说,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教师节改期,而是怎样切实提高教师的地位。
——《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