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重启 谁来保护投资者
导语:要吸引资金入市,需要的是赚钱效应,是对投资者的有效保护。

经济观察网 彭友/文 2013年的最后时刻,证监会向5家已过会企业发放了发行批文,表明IPO正式开闸,也意味着证监会2013年IPO重启工作完美收官。

此次IPO暂停一年多时间,堪称史上最长暂停期。显然,没有新股发行的资本市场是不正常的,此次重启亦在情理之中。

12月30日,5家企业获得发行批文,其中包括沪市主板企业1家、深市中小板企业1家、创业板企业3家,分别是沪市主板的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深市中小板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市创业板的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IPO重启,面临着复杂的外部环境。第一,大盘跌跌不休,2013年最后一天,沪指才勉强站上2100点,全年下跌153点,跌幅6.75%。在这种弱市情况下,市场资金对新股的承接力如何,目前难以预测。

第二,以前的新股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募资额给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带来深重的灾难。原始股东和突击入股的关系PE赚得盆满钵满,二级市场则沦为买单者。

第三,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这种方式下,监管层将不对新股进行实质性审核,将判断权利交给投资者,加强事后监管。此次重启的IPO,将是注册制改革之前的过渡阶段,很多政策将向注册制看齐。但在新股造假蔚然成风的情况下,证监会审核依然有不少企业怀抱侥幸心理闯关,放开之后会是怎么样的情形,难以想象。如果投资者无法有效地提起集体诉讼和索赔,将会面临越来越多的灾难。

无疑,监管层也意识到了上述问题的存在。今年来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也是在为新股改革夯实基础。1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因涉及到九个方面80多项政策举措,被称为“国九条”,可以视作投资者保护的纲领性文件。

具体来看,证监会近期政策也从多方面进行了规范。上市公司方面,上市公司要对信息披露负责,IPO一旦造假上市需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中介机构方面,对于IPO造假要负连带责任,新股报价日将全程录音,避免搞串联。而且IPO发行出现超募的话,将实行老股转让,压缩中介的盈利空间,使之丧失配合推动“三高”的动力。

股价方面,实行市值配售,压缩打新专业户的空间。同时限定新股首日涨跌幅,一方面使得投资者不会因新股恶炒暴涨暴跌受损,另外也是盈利机会从打新者向二级市场投资者转移。

维权方面,“国九条”提出要“完善相关侵权行为的民事诉讼制度,优化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权程序”。如果未来集体诉讼成行,投资者的利益才算是得到根本性的保障,造假者也将因此付出实质性、永久性的代价,才算是证券市场正本清源之策。

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由于证券市场巨大利益的存在,有利益集团的存在,铤而走险的人依然会想方设法利用规则谋利,这种情况即使在成熟的海外市场也存在。监管政策挂一漏万,只有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使得造假者、操纵者倾家荡产,才能保持威慑力。

目前排队的企业逾800家,据最新一期证监会拟IPO企业情况表,目前已过会企业共83家,其中沪市主板9家,深市主板(包括中小板)31家,创业板43家。这样的数目吓唬了不少投资者,实际上,市场并不缺少资金,近期浙能电力、昌九生化遭爆炒便是明证。市场缺乏的是信心,场外资金缺乏进场的理由。

大盘跌了,还可以再跌,理论上是可以归零的。要吸引资金入市,需要的是赚钱效应,是对投资者的有效保护。A股市场拥有大量优质的上市公司,是可以相伴成长实现共赢的,而不是某一方可以偷看底牌的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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