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会满上任三天后,编造消息造成股市大跌的造谣者抓住了!证监会详细披露谣言传播细节

姜鑫2019-08-20 11:40

(图片来源:壹图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 近日,证监会再度出手重罚股市造谣者。

据证监会官网信息披露,近日,证监会向4名造谣者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包括两名新浪微博金V和一名新浪在职员工。而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听证申辩等环节过后,上述四名人员被采取了12-20万元不等的罚款。

而这也意味着,在证监会主席上任三天后沪深两市齐下跌的背后原因浮出水面。

值得注意的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一直是证监会稽查执法打击重点。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共有相关案件17起,证监会依法做出行政处罚13起,2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采取治安处罚措施。

一则谣言股市大跌

事件发生在2019年1月29日,彼时,原工行董事长易会满上任证监会主席才三天,一则消息便引起了轩然大波。该消息称:彭博社讯,新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2018年大批量的上市公司暴雷与不市场化的监管制度有很大关系,2019年主要工作是推行做空机制,完善退市制度,让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的公司无处藏身,并鼓励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长线投资股票市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消息甫出,市场哗然,当日09:56至10:25沪深两市指数连续下跌,上证综指累计跌幅1.3%,深证成指累计跌幅1.83%,成交量明显放大,恐慌情绪明显。

10点41分,新浪微博账户“新浪证券”发布辟谣消息“彭博社辟谣:未发布证监会新闻消息”,此外,在证监会、官方证券媒体亦发布辟谣信息后,市场跌幅逐步缩小。

百万粉丝微博金V助力消息传播

谣言是怎样产生又是如何传播的呢?

源头来自被罚款20万元的陈毅衡。

证监会披露称,2019年1月28日,陈毅衡编造了上述谣言消息,并自当日23:23起,以其本人微信号cyh********258(微信昵称“D**r”)发布在“blackrock”“投资界”等9个微信群中。此后该虚假信息在多个QQ群、微信群中被转发、传播。

上述信息与客观事实并不相符。证监会表示,中国证监会易会满主席自2019年1月26日就任以来至陈毅衡发布该虚假信息期间,并未召开任何记者招待会。上述信息为虚假信息。

新浪员工与两名微博大V在谣言传播过程中气到了“重要作用”。

最先将谣言传播到微博上的,是被罚款12万元的林文全。

证监会调查后发现,2019年1月29日00:58,林文全在QQ群“实盘打板”(群号80*****91)中看到“彭博社:易会满召开记者会推行做空机制”的虚假信息后,将上述信息复制到新浪微博账户“遂昌快活林”上发布,此次发布系上述虚假信息在新浪微博中的首次发布。

值得注意的是,林文全实际控制并使用的新浪微博账户“遂昌快活林”,该账户截至2019年1月30日有138万粉丝且经新浪认证为金V账户。

另一个助力谣言传播的大V是王夏儒,其实际控制并使用的新浪微博账户为“分析师的百年孤独”,该账户截至2019年1月30日有64.5万粉丝且经新浪认证为金V账户。

2019年1月29日9:22,王夏儒在微信群“博弈股市讨论”中看到群主“黎DM”发布了“彭博社:易会满召开记者会推行做空机制”的虚假信息,随即于9:23将该信息通过新浪微博账户“分析师的百年孤独”进行了转载发布。

消息的传播在新浪财经频道发布后升级。

据了解,2019年1月29日晨,新浪财经综合频道新闻编辑吴化章在微信群多次看到涉案虚假信息,又在新浪微博账号“分析师的百年孤独”中再次看到涉案虚假信息。吴化章在未对信息来源和真实性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于当日09:41利用同事的工作账号,将“据彭博,新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2019年主要工作是推行做空机制”发布在新浪网财经频道的底层消息库中。消息随即被多家主流网络媒体转载,阅读者数量迅速攀升。

涉案虚假信息先后经新浪微博账户、多家网络媒体广泛传播,引起了1月29日09:56至10:25沪深两市指数的连续下跌。

听证后4人仍被罚

据了解,证监会就上述案件于2019年6月20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陈毅衡的上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所述情形,证监会决定对陈毅衡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处以20万元的罚款。而对于王夏儒、林文全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则分别处以12万元的罚款。

对于吴化章,证监会表示,作为传播媒介从业人员,未对发布信息的来源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未按“从业人员应当恪守新闻职业道德,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按规定转载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杜绝编发虚假互联网新闻信息,确保互联网新闻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客观”的规定进行执业,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规定,在采纳其部分陈述申辩意见后,对吴化章减轻处罚——处以12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陈毅衡和王夏儒并未在要求听证,而另外两人则在听证中提出了申辩意见。

例如,吴化章在申辩意见中提到,事发时其身份为新浪员工,时间为工作时间,地点是新浪公司,行为是为公司工作的行为,因此,吴化章与新浪应当为同一主体,不应当将个人列为处罚主体。此外,编造虚假信息的严重程度要远大于转发,但告知书却拟处以相同的处罚程度,不符合公平原则。吴花章还认为,本次事件是第一次产生的突发事件,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而不应给予顶格处罚。

林文全的陈述意见则为:一、传播行为与编造行为存在本质区别,主要区别在于主观过错的程度不同,传播者的过错在于未经核实转发信息,相对于编造者,主观过错较为轻微。但告知书对于编造者与传播者均拟处以顶格罚款,有违法律公平原则;二,林文全的传播行为与其他传播者的行为相比,在性质、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方面都相对轻微。参考以前处罚的传播虚假信息案例,应从轻处罚;三,林文全只是以学习为目的,在新浪微博中记录了涉案信息,没有利用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的主观故意,没有任何的盈利目的,没有从传播信息中获利,同时主动删除信息,并及时在新浪微博中进行辟谣,主动消除影响,积极配合调查,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四,林文全家庭情况困难,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林文全已经受到了教育并进行了改进,应该考虑其行为轻微的情节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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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新闻部资深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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