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观社论 | 根治“新官不理旧账”顽疾,稳定的投资预期来自于法治

社论2021-06-18 22:15

经济观察报社论 据报道6月15日,海南省委书记沈晓明的“灵魂之问”直指“新官不理旧账”——之前招商的投资项目换了领导就不算数了,为什么以前对投资商说可以,现在又说不可以……

“新官不理旧账”不是新问题。2016年11月发布的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就曾提出,“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沈晓明有此一问,说明顽疾难除。今年6月初召开的一次国务院会议上也曾重申,政府要带头守信践诺——因政府失信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要依法赔偿,绝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很显然,不独海南,类似现象在其他地方也存在。决策者三令五申,可见其对政府公信力损害之深。曾有地方主政者官员痛斥,“新官不理旧账”是法盲的表现,是违法的行径。为什么一些地方一些官员就可以明目张胆地违法,堂而皇之地当“法盲”?

究其根本,恐怕还是违约失信成本很低。实质则是一些地方政府作为机关法人,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在新官眼中,前任官员花大力气推动的项目,对企业的百般承诺与己无关。如果新官还有自己的一套想法,前任签的合同和协议自然被搁置一边了。

问题在于,明知道地方政府违约,企业较真也为难——真的要和地方政府打官司么?打这样的官司赢面有多大呢?以后和政府官员还打不打交道?再说,地方政府换届往往还有投资冲动,如果企业能获得新的投资机会,旧账总有可能得到弥补。思来想去,依法维权的动力就没那么足了。

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这是必须“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系统工程,要让世界各地的投资商们愿意参与其中,首先就要让投资商们有稳定的预期。《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已于今年6月10日表决通过。如果还有地方 “换了领导就不算数,以前说可以,现在又说不可以”,谁还敢来投资呢?特别是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的大项目。更何况,财政资金总归有限,要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对于那些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民营企业来说,顾虑恐怕就更多。

兹事体大。也难怪沈晓明以此“敲打”地方官员们。这个逻辑适用于海南自贸港建设,也适用于其他地方各级部门的主政者。要追问的是,如此顽疾有治没治、怎么治?

稳定的预期来自于法治。前述产权保护的文件中明确,对因政府违约等导致企业和公民财产权受到损害等情形,进一步完善赔偿、投诉和救济机制,畅通投诉和救济渠道。不过多年来公众也常常对“民告官”的胜诉率低颇有疑虑。我们注意到,2019年最高法发布了审理行政协议的相关司法解释,今年5月又首次集中发布行政协议典型案例,相信这对于监督和推动政府率先依法依规守信践诺,树立法治权威大有裨益。

这才是治理顽疾的正解。平等的契约精神植根于法律的权威,才能守护所有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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