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陷拂晓白桃风波 律师:涉嫌构成消费欺诈

阿茹汗2021-06-28 14:38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阿茹汗 尽管农夫山泉已经澄清,旗下拂晓白桃味气泡水中“没有从日本福岛进口的成分”,但是因推广产品时多次使用“拂晓白桃产自日本福岛县”的表述,农夫山泉官方微博引来消费者表达不满:“公众号就是这么写的,就算没有福岛产品,但已经涉及虚假宣传”;“自己的广告宣传标语建议你们再仔细看看”等。

针对消费者提出的宣传营销中的质疑和不满,截至发稿,农夫山泉未做回应。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向记者介绍,农夫山泉的此行为涉嫌构成消费欺诈。他解释,消费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应当诚实信用合法经营。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事情的由头是,近期农夫山泉拂晓白桃风味苏打气泡水在宣传时使用了“拂晓白桃产自日本福岛县”而引发消费者的怀疑,以为产品原料取材于日本福岛。对此,6月27日,农夫山泉做出回应解释,“农夫山泉拂晓白桃味苏打气泡水产品是一款风味饮料,农夫山泉在产品标签配料表中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范要求标明了产品配料。该产品的配料中没有从日本福岛进口的成分。农夫山泉产品的标签标示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无任何错误或误导。

农夫山泉进而强调,“拂晓白桃原产于福岛,风味独特,上世纪在我国已有引种。我们研发人员依据拂晓桃的独特风味,创制了类似拂晓桃风味的产品,与拂晓桃产地没有关联。”

对于农夫山泉该款产品是否含有来自福岛的原料的问题,浙江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于6月27日晚间做出回应。“建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的农夫山泉(建德)新安江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农夫山泉拂晓白桃味苏打气泡水的生产原料无从日本福岛县采购的情况。”

虽然产品配料中没有来自福岛的拂晓白桃,但是在产品宣传时,农夫山泉也确实多次提及产地标示。今年4月,农夫山泉官方公众号中,如是介绍这款新品气泡水——“拂晓白桃产自日本福岛县。8月的桃挂在树梢白中透粉,香甜浓郁,果肉与果汁浑然一体,独属于夏日清晨的香甜,只为你而来。”

也是在该新品推出的4月,网络上也有推广文章专门介绍了拂晓白桃。“日本中部气候温暖,光照充足,降雨适中,优越的气候条件孕育出拂晓 (あかつき,AKATUKI)、白凤、黄金等蜚声日本的白桃佳品。其中,拂晓白桃香甜浓郁,果肉果汁浑然一体,是日本知名度最高的桃子品种。农夫山泉的研发团队用8月采摘的拂晓白桃鲜果创香,搭配清冽的苏打气泡水,更加凸显真实饱满的果肉感。饮一口,独享夏日清晨的香甜。”

网络上也流传着超市货架宣传海报,上边写着“天然水源,0糖0卡0脂0山梨酸钾,宫崎县产柑橘,福岛县产ATAKUTI桃”。

针对“为何在产品宣传时强调拂晓白桃产自日本福岛县,是否会为消费者带来误导?”的问题,截至发稿,农夫山泉方面并未对记者做出回应,仅表示“一切以官方微博回复为准”。

许浩据此认为,如果产品的原料跟日本福岛没有任何关系,但农夫山泉以福岛白桃作为原料产地进行宣传,可以认定为涉嫌虚假宣传,涉嫌构成消费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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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消费新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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