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用户名登录/手机号登录
还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
-
2023-02-03 10:12
据北京人社局网站消息,北京人社局日前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最高处五万元罚款。
【阿东正转】十一国冒险之旅,“拥抱”背后的故事
【恒见】红棉汇会长杨淑梅:绽放于南粤大地的“她力量”
【如果龙江有颜色(三)】乘势而上的冰雪天地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5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