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芯科技董事长莫晓宇辞职背后:数年的控制权之争

张晓晖2023-07-08 09:01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张晓晖 2023年7月1日,董事长莫晓宇辞职之后,接下来的一周,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01.SZ,下称“振芯科技”)的股价合计上涨了5.93%,至7月7日收盘,总市值116亿元。

对振芯科技而言,莫晓宇是元老级的人物,也是该公司最早的创始人之一。经济观察报记者曾在多次采访中见到莫晓宇。其出生于1957年,身材高大,笑容爽朗,早年军队服役,后来下海经商。他的合作伙伴是一位叫做何燕的四川籍女士,出生于1961年。

振芯科技原名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腾电子”)。何燕是振芯科技的原实际控制人。2013年,何燕被有关部门调查,国腾电子陷入纠纷。之后,莫晓宇管理该公司,并在2014年将其更名为振芯科技。两人纠缠至今的恩怨,就此展开。

董事长莫晓宇辞职

振芯科技是一家从事北斗卫星地面通信系统芯片的军工企业。

在官方介绍里,振芯科技表示,公司自成立以来,围绕北斗卫星导航、核心电子元器件方向,主要从事北斗卫星导航“元器件-终端-系统应用”全链条核心产品的研制、生产及销售运营,集成电路设计、开发及销售,以及视频光电、安防监控等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业务。

过去的一年中,振芯科技的业绩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2022年报显示,其取得了11.8亿元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9.01%;净利润为3亿元,同比增长98.13%。

2023年7月1日,振芯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莫晓宇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振芯科技对莫晓宇表达了感谢,称莫晓宇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尽心尽力推进公司各项业务发展,为公司战略方向、生产经营、规范治理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莫晓宇对振芯科技持股为254,100股,占比份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其后,董事会选举谢俊担任新董事长。

振芯科技的控股股东是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腾电子集团”),国腾电子集团对振芯科技持有29.61%的股权,持股没有质押和冻结。

国腾电子集团成立于2005年9月27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股权结构为:何燕持股51%、莫晓宇持股28%、谢俊持股7%、柏杰持股7%、徐进持股7%。辞职之前,莫晓宇、谢俊、柏杰、徐进四人均为振芯科技董事。

有意思的是,为了解决公司控制权问题,莫晓宇等股东,通过法院对国腾电子集团提出了解散的要求。

控制权之争

何燕,又名何然,20世纪90年代从事IC卡电话经营,后来办大学,再后来涉足卫星通讯领域,创立国腾电子,并使国腾电子于2010年以“卫星导航第一股”实现创业板上市。2001年,何燕以“何然”之名首次登上福布斯中国富豪榜,列第82位,个人资产大约7000万美元;2006年,何燕被评为胡润百富榜四川IT首富;2016年胡润百富榜,何燕以28亿元身家上榜。

2013年何燕被有关部门调查之后,国腾电子就交给了莫晓宇。

事件的缘起就是从这里开始,2013年7月,何燕被以非法经营罪带走之后,莫晓宇临危受命,力挽狂澜,不仅保住了客户,还让国腾电子继续保持增长。

2014年4月,该公司不再叫做国腾电子,更名为“振芯科技”。

2016年10月,何燕以挪用资金罪、虚开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但这不妨碍她仍然是振芯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在2020年1月15日之前,何燕都是振芯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2020年1月15日,振芯科技发出公告称,公司需要重新认定实际控制人。莫晓宇、谢俊、徐进、柏杰四人(下称“莫晓宇一方”)以振芯科技董事和国腾电子集团股东的身份发出《声明》,称国腾电子集团已事实陷入治理僵局,振芯科技目前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上述四人同时向振芯科技董事会提出重新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决议认定。

振芯科技表示,自2017年8月28日至2020年1月15日,国腾电子集团股东为了解决公司治理问题,多次召开股东会而未能达成任何一致决议。国腾电子集团的僵局局面,也使得任何一名股东无法通过国腾电子集团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施加重大影响,振芯科技目前已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随后,振芯公司被认定为无实际控制人。

在国腾电子集团,围绕着公司控制权,莫晓宇一方与何燕一方,都展开了漫长的诉讼。

诉讼未决

2018年2月26日,莫晓宇、谢俊、徐进、柏杰四人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下称“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国腾电子集团。

此举激怒了何燕。

何燕于2018年7月10日,以国腾电子集团51%的大股东身份,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董事。2018年8月8日,国腾电子集团召开董事会,选举案外人高虹出任董事长并兼任法定代表人。

虽然何燕一直为实际控制人,但振芯科技由莫晓宇担任董事长,谢俊担任副董事长,徐进、柏杰担任董事。此次莫晓宇辞职之后,谢俊出任振芯科技的董事长。

莫晓宇一方对何燕单方面召开国腾电子集团的股东会作出的决议不服,于2018年7月26日以国腾电子集团为被告、何燕为第三人另案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国腾电子公司股东会决议。

如此一来,莫晓宇一方就有了两个正在进行的官司:一个是解散国腾电子集团的诉讼;另一个是撤销国腾电子集团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诉讼。

解散国腾电子集团的诉讼,一审于2018年9月作出,莫晓宇一方胜诉,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莫晓宇一方为持有公司49%股权的股东,判令国腾电子集团准许解散。

何燕不服,2018年10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成都中院于2019年4月23日作出民事裁决,认为“一审法院没有主动审查国腾电子集团的诉讼代表权,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审判程序严重违法。”此案发回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重审。

2021年11月,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驳回莫晓宇四人提出的解散国腾电子集团之诉求。

根据振芯科技的最新公告,莫晓宇一方不服判决结果,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解散国腾电子集团的诉讼案正在二审过程之中。

撤销国腾电子集团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诉讼,何燕胜出,莫晓宇一方败诉。一审二审均败诉之后,莫晓宇一方于2020年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四川高院在2020年12月25日的再审民事裁定书中驳回了莫晓宇一方的再审请求,经济观察报记者注意到四川高院裁定书提及的几个细节:

“在监事任期届满后,未及时改选的情况下,监事会主席薛建能召集并主持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股东何燕提案召开临时股东会事宜,唐才刚、薛建能两位监事均签署同意召开案涉股东会的通知。国腾公司(指国腾电子集团)监事会上述履职行为符合《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及《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且根据国腾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长未出席股东会的情况下,由监事会主席主持股东会并不存在违反法律及国腾公司章程的情形。”

“何燕持有国腾公司51%股权,在莫晓宇、柏杰、徐进、谢俊放弃表决权利的情况下,委托何羽菲行使表决权,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何燕则提供了该次会议的签到表、表决票、会议记录、租用会场费用的发票以及会议现场的视听资料等相关证据材料。”“结合何燕提供的上述证据资料,能够证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的真实性。”

在撤销股东会决议相关案件诉讼失败之后,多名员工对何燕提起新的诉讼,裁判文书网显示,相关司法文书达到数十份之多。

其中,姚刚、王祖明作为莫晓宇的一致行动人,2021年6月,向成都市中院发起对国腾电子集团委托合同纠纷案的二审上诉,但被成都市中院驳回。

成都市中院驳回的理由包括:“考察本案情况:经由前述事实经过,能够推定姚刚、王祖明与莫晓宇、徐进、柏杰、谢俊为一致行动人,系列纠纷持续发生的根源为股东莫晓宇、徐进、柏杰、谢俊与大股东何燕争夺国腾公司(指国腾电子集团)控制权,不断发起的诉讼并非用于解决各方之间层出不穷的新矛盾,而是为了达到控制国腾公司这一根本目的所进行的策略选择或进路安排。”

除此之外,莫晓宇还作为唐世坤、倪巧祎等27名职工监事的代表,向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撤销国腾电子集团第三次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由于监事会决议不在《公司法》公司决议效力之诉的审查对象范围之内,因此撤销监事会决议的诉讼被驳回。

从目前已经产生的官司结果来看,莫晓宇一方与何燕一方的股权之争正变得越来越清晰:

既然国腾电子集团的股东会决议得到了法院一审、二审的支持,并驳回了再审请求,那么解散国腾电子集团的诉讼请求,在二审中很大概率得不到法院支持,因为国腾电子集团已经产生新的董事和管理层,公司可以持续经营下去。

漫长的诉讼考验着股东的耐心,7月5日,有投资者向振芯科技提问:“国腾的最终判决大概还要多久,今年会有结果吗?”

振芯科技回复称,解散国腾电子集团的诉讼仍在二审过程中,公司会根据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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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部记者
从事新闻行业超过12年,专注于时政、公司新闻报道,擅长采访、调查、取证和突破。2006年起在经济观察报华东新闻中心(上海)工作,2008年派驻重庆,负责西南地区新闻报道。常驻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