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护险全面推广正当其时

刘鹏2024-03-02 10:22

刘鹏/文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浙江省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省普遍建立城乡一体的政策性长护险,2027年基本建成浙江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浙江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开展长护险,在国内开创了先例,此举也值得其他省份效仿。

当下人口老龄化汹涌而来,严重程度可能超出我们的预期,应对这种长期挑战,长护险制度从试点走向全面推广正当其时。长期护理保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自2016年国家开始推出试点以来,长护险试点城市至今已经扩展至49个,参保人群覆盖到1.7亿人,累计超200万人享受待遇。长护险的推出实实在在减轻了失能家庭的经济负担,不同程度地满足了失能人群的护理需求。

不过,目前,7年试点、49个城市的推广范围显然跟不上老龄化的加深速度,也关照不到更多失能家庭。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到2023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9697万人,占全国人口的21.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 2167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5.4%。按照联合国有关标准划分,我国已经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当家庭中的一位成员因年老、疾病或意外而丧失个人生活能力,作为社会基本细胞的家庭往往会因此陷入失衡的困境。同时,如何护理成为失能家庭面临的头等难题。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已超过4000万人。未来,失能人群特别是失能老人数量将继续增长。

从现实情况看,长护险制度的普及推广宜早不宜晚。而且这也会给包括机构护理等在内的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带来机遇。从试点效果看,长护险的杠杆效应比较明显,吸引了商业保险的入局,撬动了养老护理服务行业的发展,也带来了更多的就业岗位,比如健康照护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数据显示,试点地区服务机构总数达到7600家,护理人员从3万多人增加到33万人。

当然,任何制度的推广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长护险的全面推广也不例外。由于分批试点,部分标准不统一,各个地区的长护险试点存在差异性,在参保对象、筹资来源、筹资方式、筹资标准以及给付对象、给付方式、给付范围、失能标准评定及待遇享受等方面存在明显的不同。而全面推广也需要以试点为基础,总结经验和问题,亟待在国家层面形成统一的制度框架,统一的政策标准、统一的服务标准。以筹资为例,长护险试点目前面临的痛点之一是个人缴费意愿不足,在大力做好长护险政策理念普及、引导居民参保之外,需要制定统一的筹资政策,确定个人、单位以及财政的缴费标准,让长护险形成可持续的筹资机制。

长护险就像黑夜里的一束明灯,这一制度的全面推广必将照亮更多失能家庭的人生逆旅,带给他们好好活下去的希望,有尊严地享受桑榆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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