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强化公募高质量发展:支持头部机构做优做强、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

洪小棠2024-03-15 20:17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洪小棠 3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关于落实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意见》四份政策文件。

在国新办同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上述文件突出了“强本强基”和“严监严管”,从发行准入、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中介机构监管等各方面系统性提出了政策措施。一方面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加强市场监管的相关措施;另一方面,坚持刀刃向内,动真碰硬,在从严加强证监会队伍管理方面作出了全面安排。

其中,公募基金行业是监管关注的重点领域之一。

在《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意见》)中,对于校正行业机构定位、加强合规风控建设、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提高专业能力及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等多方面市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要求。

在校正行业机构定位方面,《试行意见》提出督促行业机构端正经营理念、校正定位偏差,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正确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引导股东单位在机构经营考核中显著加大功能性考核的权重。

在行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试行意见》提出可适度拓宽优质机构资本空间,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做优做强;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结合股东特点、区域优势、人才储备等资源禀赋和专业能力做精做细。

夯实合规风控基础方面,《试行意见》提到推动行业机构建立股权结构清晰、组织架构精简、职责边界明确、信息披露健全、激励约束合理、内控制衡有效、职业道德良好的公司治理架构,健全组织架构运行机制。

与此同时,《试行意见》也将强化日常监管、现场检查和执法问责进一步提出,督促行业机构树牢“合规创造价值”理念,坚持“看不清管不住则不展业”,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合规管理要求,纵向覆盖境内外各级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横向覆盖各类业务、场景及人员,实现母子公司全业务链条“垂直”一体化管控。

在优化行业发展生态方面,《试行意见》提出不断强化防范证券基金领域政商“旋转门”的制度执行、惩戒震慑和长效机制。

促进提高专业能力方面,《试行意见》再次强调摒弃明星基金经理现象,强化公募基金投研核心能力建设,完善投研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平台型、团队制、一体化、多策略”投研体系建设。

提升服务中长期资金能力方面,《试行意见》提出加快引入各类中长期资金,积极推动健全有利于中长期投资行为的考核、投资账户等制度,支持行业机构推出更多匹配中长期资金需求的产品与服务,持续推动壮大社保基金、基本养老金、年金等各类养老金专业投资管理人队伍,培育更多耐心资本。

此外,《试行意见》还在助力推进高水平开放方面提出“基金互认”“ETF互挂”等跨境互联互通业务试点有序推进;以及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证监会研究建立公募基金托管人授信机制、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等举措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试行意见》为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指明方向,为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行了具体指导,有利于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从而实现形成实力雄厚、全球领先的一批机构投资者打下坚实政策基础。

博时基金宏观策略部认为,《试行意见》明确提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当前面临的问题,把经营理念、定位上的问题放在首位,明确了打造领先证券基金机构的目标,在具体要求方面,《试行意见》普遍直击行业内较为突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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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与资产管理部主任、资深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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