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同意新疆银行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

产业行业2024-04-09 11:04

产业行业

经济观察网讯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4月9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承接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机构和员工。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吸收合并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编辑:刘睿

版权与免责:以上作品(包括文、图、音视频)版权归发布者【产业行业】所有。本App为发布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服务,不代表经观的观点和构成投资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