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实控人陈翔被取保候审 此前遭上交所公开谴责

2025-09-15 15:12

9月15日,永悦科技(603879.SH)开盘走低,盘中一度跌超6%,截至收盘跌1.7%,报6.35元/股。

前一日(9月14日)晚,永悦科技发布公告称,泉州市公安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出具了《取保候审决定书》,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侦查所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5年9月12日起算。

永悦科技表示,目前陈翔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任何职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永悦科技成立于2011年,2017年在上交所上市,主要从事不饱和聚酯树脂和无人机业务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其中不饱和聚酯树脂业务主要包括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无人机业务主要经营模式为整机产品销售、多元化应用服务以及先进无人机的技术预研。

陈翔作为永悦科技实控人,近一年多时间因众多问题,经历了被立案调查、处罚、公开谴责等措施。

被禁入市场、留置立案

2024年8月15日,永悦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为,公司重大合同临时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情况,并对公司及多位时任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大额罚款。此外,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陈翔还被采取了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4年11月24日,永悦科技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华英发来的盐城市大丰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 

2024年12月4日,作为永悦科技实际控制人,陈翔再次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永悦科技及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下称“永悦智能”),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在河南开展无人机业务并签订相关合同,属于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

监管部门认为,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3年5月31日至8月28日。陈翔作为永悦科技时任董事长,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3年5月31日。

监管部门认定,陈翔于2023年5月认识了李某。2023年5月至6月,李某经常与陈翔联系并到访永悦智能工厂,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及商业模式。不晚于6月14日,陈翔向李某泄露签订合同的内幕信息。6月23日,陈翔再次向李某泄露签订合同内幕信息。

2023年9月18日,永悦科技发布《关于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披露了销售合同解除及双方合作终止等情况。监管认定,9月13日上午12时57分左右,陈翔在通话中向付某言泄露解除合同内幕信息。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最终决定对陈翔处以400万元罚款。

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今年1月14日,永悦科技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及公司董事徐成凤、董浩、董雪峰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陈翔、徐成凤、董浩、董雪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警示事由为未完成增持承诺。

《警示函》显示,陈翔等公司高管曾承诺自2024年2月8日至8月8日增持公司股份,各自增持股份金额均不低于250万元且不超过500万元。但截至2024年8月8日,徐成凤增持公司股份35.59万股,增持金额为99.97万元;董浩增持公司股份31.72万股,增持金额为90.34万元;陈翔、董雪峰均未增持股份。

2月6日,永悦科技实控人暨时任董事长陈翔因未完成增持计划,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2月24日,永悦科技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由盐城市大丰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解除留置通知书》,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解除留置措施。

2025半年度报告显示,永悦科技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49亿元,同比下滑6.16%;实现归母净利润-617.45万元,上年同期-2493.71万元;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624.69万元,上年同期-2544.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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