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被责令改正,处41万元罚款。
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部业务部经理刘泽东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部业务部经理王家豪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个险队伍发展与训练部负责人张鑫皓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此次处罚并非孤例。公开信息显示,太保寿险其他分支机构在2025年也因类似问题受到处罚,反映出公司在基层机构的合规管理上可能存在问题。监管机构此次对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同时进行处罚,体现了“穿透式追责”的监管趋势,旨在强化保险机构的内部管理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总而言之,这次处罚事件向保险行业传达了明确的信号:监管机构将持续严厉打击销售误导和财务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来源:本网综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