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泄露信息,太平洋保险一责任人被禁业10年

2025-11-14 11:27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近日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开出罚单。因泄露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信息,该分公司被处以人民币17万元罚款。

这张罚单采取了“双罚制”,既处罚机构也追究个人责任。责任人刘朝宇被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6万元罚款;另一责任人陈胜则被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此次温州监管分局认定太平洋保险温州分公司“泄露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信息”,表明其行为已实质性违反了保险机构对客户信息的法定保密义务。此类泄露信息通常包括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健康状况、理赔记录、财务状况等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极易引发诈骗、骚扰甚至人身安全风险。

监管处罚力度的加大,向市场传递了明确信号:保险机构仅注重业绩增长而忽视客户隐私保护的时代已经结束。当个人的“职业生命”可能因违规而清零时,合规经营才能真正成为保险行业的底线。

来源:本网综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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