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孙立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经观智讯2026-01-13 16:23

经济观察网 据高检网1月13日消息,日前,青海省教育厅原一级巡视员孙立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黄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立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黄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孙立明利用担任德令哈市委书记、西宁大学筹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