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卓长立:建议家政人员享有社保补贴 家政企业参与长护险服务

经济观察报 关注 2026-03-05 22:06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全国人大代表、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卓长立带来了多项关于家政服务的建议。她呼吁,为灵活就业的家政人员建立专项社保补贴机制,并打通家政企业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的堵点。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双职工家庭”比例上升,“一老一小”照护需求呈刚性增长。家政服务员作为其中的重要劳动群体,担负着婴幼儿照护、失能老人护理等关乎家庭福祉、支撑社会运转的基础性工作,家政行业也从传统劳务型业态,逐步发展为支撑国家人口发展战略、保障民生基本需求的关键基础行业。

据商务部2025年数据,全国家政从业人员超3800万人,基本均为灵活就业人员,主要包括进城务工女性、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大龄失业人员。他们以非全日制、平台接单或个体服务形式,承担着婴幼儿照护、失能老人陪护、病患护理等高度责任化、情感化的家庭照护任务。

然而,作为一个以灵活就业为主的行业,家政服务员在社会保障方面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卓长立认为,他们普遍未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体系。多数仅参保城乡居民保险,保障水平低,难以应对重大疾病或职业伤害风险,极易“因伤致贫、因病返贫”,严重制约行业吸引力与稳定性。此外,家政企业参与长护险服务还面临准入壁垒,而家政服务员从事长护险生活照护工作,也存在收入待遇偏低的现实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卓长立/受访者供图


引导家政服务员参加城镇职工保险给予专项补贴

家政服务与快递、外卖等业态虽同属新就业群体,但存在本质区别:后者提升生活便利性,属“消费型服务”;而家政服务员直接进入家庭内部,承担家庭再生产功能,是“一老一小”照护体系的一线守护者,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公益性。

然而,这一群体的社会保障状况却与其承担的社会责任并不相称。卓长立调研发现,现行《社会保险法》以标准劳动关系为基础,难以适配家政行业用工现实。一方面,家政企业多为微利小微主体,无力承担全额社保缴费;另一方面,大量从业者无明确用人单位,陷入“无人可缴、无处可缴”困境。尽管2023年人社部等八部门推动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但尚未覆盖家政全领域,且缺乏财政可持续支持机制。

卓长立认为,若仅给家政服务员发放短期岗位补贴,虽可缓解收入压力,却无法解决长期保障缺失的根本问题。相比之下,提供城镇职工社保缴费补贴,更能构建稳定职业预期,增强从业者尊严感与留岗意愿;吸引护理、幼教、社工等专业人才加入,提升行业专业化水平;扩大职工社保基金缴费基数,实现“以补促缴、以缴强保”的良性循环;也是落实“十五五”规划“投资于人”“高质量充分就业”战略部署。

为此,卓长立建议设立中央财政专项补贴机制。对在家政行业连续从业一年以上、实际提供“一老一小”照护服务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中央财政按不低于50%比例给予补贴,地方可配套支持,个人承担剩余部分。

此外,建设全国统一的家政从业人员社保信息平台。打通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数据,依托社保平台或服务登记系统,实现跨区域参保登记、缴费记录查询、权益查询一体化,确保“人流动、保不断”。

同时,开展国家级试点示范。在北京、济南、成都等家政服务体系较成熟地区先行先试,重点覆盖母婴护理、居家养老、失能照护等核心场景,总结可复制经验,力争“十五五”末实现家政灵活就业人员职工社保参保率显著提升。

在卓长立看来,只有加快构建适应新时代家政发展特点的社会保障支持体系,让千万家政服务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才能真正筑牢民生底线、激活内需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打通家政企业参与长护险家护服务堵点

长期护理保险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护压力的重要民生制度,当前已在全国多省份落地,参保人数超1.8亿,为养老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卓长立认为,在实际实施中,部分地区未区分医疗照护与生活照护项目准入标准,抬高了生活照护类机构准入门槛,导致家政服务等具备服务能力的机构难以参与,既限制了长护险服务覆盖面,也无法充分满足失能老人生活照护需求,未能有效发挥拉动就业和消费的作用。

卓长立表示,现阶段,长护险制度运行的突出问题集中在准入标准执行偏差、生活照护类机构参与门槛过高、生活照护人员队伍稳定性不足三方面,直接影响服务效率与质量,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长护险实施后的期待,相关问题需要被持续关注并亟待解决。

为解决上述问题,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及照护类公司参与长护险生活照护项目,切实扩大服务覆盖面,满足长护险生活照护的市场需求,卓长立提出以下两方面建议:

一是国家层面加强统筹指导,督促各省份严格落实长护险医疗照护与生活照护差异化管理要求,针对性放宽生活照护类机构准入标准,取消非必要的医疗资质、医护人员配备、多站点运营等硬性要求,简化准入审核流程。同时借鉴沈阳、宁波等试点经验,在全国推行长护险分类分工运营模式,让家政服务、照护类企业承接生活照护服务,医疗机构承担医疗照护服务,鼓励更多合规企业参与长护险服务,充分盘活护理资源,扩大服务供给与覆盖率,更好满足社会中老年群体的照护需求。

二是完善护理人员薪酬保障与就业融合体系。支持家政服务及照护类企业参与长护险生活照护项目,允许其旗下专业照护人员在承接长护险生活照护服务的同时,兼顾开展市场化家政服务,通过 “长护险服务+家政兼职”的模式有效填补薪资缺口,从根本上避免人员因收入偏低流失,切实稳定长护险生活照护服务队伍。同时,加大生活照护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扶持力度,开展普惠性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简化持证考核流程,完善社保、福利等配套保障,吸引更多劳动力加入生活照护行业,充实长护险服务人力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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