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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1
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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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涨薪上下限出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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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版专稿 记者 张婷 今年以来,随着CPI的不断走高,民众对于涨工资的呼吁一浪高过一浪。民间更是有人戏言,“什么都涨,就是工资不涨”。目前,这一局面有望得到全面改善。

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08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规定今年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1.5%,比去年增加了2个百分点。相关负责人对此解释,这意味着今年企业建议涨薪幅度应比去年略有提高。

涨薪基准上下限设立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07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9867元,同比增长10.44%,幅度比去年略有提高。截至去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84%。

据此,2008年北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11.5%、上线(预警线)16.5%、下线3.5%三条线构成,可对应指导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及当年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安排涨薪水平。

按照对不同经济类型企业采取分类调控与指导的原则,北京市属垄断行业的企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一般不得突破基准线11.5%;北京市属竞争性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已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的城市公用事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一般不得突破上线(预警线)16.5%。这类企业涨薪拟突破上线(预警线)的,须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平均工资不长,经营者工资也不得增长。”市劳动保障局工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近两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将会同市有关综合部门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列为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重点。

工资集体协商制助推

“这一规定并非强制。”劳动部门表示,工资指导线主要为企业制订涨薪方案提供参考依据,企业是否执行,还缺乏测评体系。但对于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指导线可以作为工会或职工代表方要求调整薪水的依据。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指,企业经营者同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共同确定工资分配方案及增长水平,并报送所在区县劳动部门备案。

据介绍,目前北京约两三千家企业已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今年还计划新增1000家,主要由各级工会协助推动。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涨薪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成本的上升,在非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企业在执行环节走擦边球的情况会普遍存在。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目前状况下,涨薪还靠工会等组织助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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