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拟“独立” 财政部再提金融国资委(2)
欧阳晓红
08:22
201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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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分业金融监管体系下,所有者只是代表多少的所有权,无须成立专门的金融国资委。”上述银监会人士说。

不过,美国斯坦福大学高级研究员孟庆轩认为,基于国有金融资产的发展与演化,确有必要设立金融国资委,以管理国有金融资产的风险收益与投资目标;包括与现有国资委的监管力量对等。

汇金再定位:独立?

然而,业界担忧,一旦将汇金独立出来,中投2007年成立之际,汇金所持银行股份的700亿美元估值如何计算?是否需要将其“回拨”给中投?而且,届时汇金与中投平起平坐的话,涉及的组织设计、人事安排等,程序安排上可能会很复杂。

孟庆轩认为,汇金的“独立”并非像想象中那样困难与复杂。如汇金700亿美元的注资问题可以通过调整双方的资产负债表来完成必要的财务安排。

按章程规定,经国务院授权,汇金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其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的职责是促进银行业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之股权获取投资回报和分红收益。

按照汇金方面与财政部的说法,汇金目前的功能只是在做股权经营,相应的责、权、利方面却不匹配;由于体制原因,汇金所参控股之金融机构更多的时候是行业监管机构说了算,作为财政部全资子公司的汇金并未被完全赋予出资人的职责,财政部也就无法体现其股东意志。

而且,现在的汇金也似乎找到了些许 “股东的感觉”。一位汇金人士说,汇金想把其注资银行的成功经验带入其他金融领域;通过注资介入银行业改革,并获得成功之后,汇金欲扩大金融控股的范围。

事实上,目前财政部的股东意识亦日渐加强,如最新获批的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股改方案中,财政部便是作为独家发起人,出资251亿,以确保控股权;下一步再考虑通过股本溢价的方式吸收其他战略投资者,使其资本收益得以大幅提升。

回到汇金几经摇摆的定位问题上,倘若作为纯粹的商业运营实体,汇金无从规避各国政府以及证监会对于同一控制人的竞争性条款限制;倘若作为“准政府机构”,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投的商业化运作;诚然,当初为顺利推进中行、建行在香港的上市,汇金与港交所协商,把汇金界定为准政府机构。

某种程度上,财政部也希望通过汇金明确其出资人身份与股东权益;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汇金的盘子亦越来越大,一位汇金人士说,至于未来能有多少家金融机构收入汇金体系中,还取决于国家金融改革制度安排,“但真正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体现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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